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商场等2个租赁标的物整体招租公告

时间:2024-06-19 阅读:183 评论:0 作者:admin

1. 项目概况

出租人:广州恒珠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目标地址:

1-1.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四路82号、84号一楼1号、2号商铺及二楼商铺(以下简称租赁标的1)

1-2.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四路82、84号一楼3、4、5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标的1)

1-3、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四路82、84号一楼6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标的1);

2、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徐西街26、28、30、32、34、36、38号(以下简称租赁标的2)

成交底价:本次整体租赁成交底价为第一年每月86629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六千六百二十九元)。

租赁用途、租赁面积、租赁期限、免租期、权属信息、标的物用途、是否涉及优先权:基本信息请查阅《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商场等2个租赁标的物整体租赁清单》(附件1)

二、利害关系人应当具备的资格

(1)利害关系人须是在我国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申请:

1.联合体;

2.法院公告的失信债务人(主要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3.白云供销系统拖欠租金、管理费、滞纳金或者有拖欠记录的自然人(含历史关联自然人)、企业法人(含历史关联企业)和其他组织(含历史关联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白云区供销总公司、广州市丰兴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珠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云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同)。

(三)利害关系人应签署《承诺书》(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各项管理,不将租赁房屋用于经营KTV、足浴、酒吧等娱乐场所、加工厂、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修理店等;不将租赁房屋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回收站、产生恶臭或无法处理废物的加工厂、产生噪声污染的加工厂或业务。

3. 租赁条件

(1)出租人应按照租赁标的的现有品质、财产状况和现状将其出租,承租人应确认并承诺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出租。

(二)租赁期限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承租方须于交易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交易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计算)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承租方知悉且无异议(交易结果将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

(四)租金按月收取,承租人须于每月十二号前支付当期租金(节假日不延期)。租金上涨率详见附件一。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按此上涨率上涨,直至租赁期结束。

(五)租赁标的的租赁面积详见附件1,若实测面积与租赁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会因以上因素而进行调整。

(六)承租方须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向出租方全额支付租金押金(按租赁期结束时月租金的3倍计算)、水电押金(按租赁期结束时月租金的0.5倍计算)及首期租金。其中,租赁第一套房屋需支付装修押金10万元,租赁第二套房屋需支付装修押金40万元。

(七)租赁物件用途详见附件1。承租人在租赁物件内不得经营KTV、足浴、酒吧、加工厂等娱乐场所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修理店;不得利用租赁物件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管制非法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店铺内进行明火烹饪或经营、仓储、生活等“三合一”行为。店铺如需经营食品餐饮,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并取得各类许可证,并向出租人备案。若有排放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生产经营企业,须向环保部门申报或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向出租人备案;若有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粉尘、噪声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采取职业病防治措施,配备、佩戴防护用品。 此外,承租人不得经营废品回收站、产生恶臭、无法处理废弃物的加工厂及其他不符合环保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

(八)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或者转让租赁权,否则视为违约;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包括与第三人合作使用、互换使用或者转让、转租、以合作名义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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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依法使用租赁物业,如需办理相关证照,承租人应自行办理。承租人如需改变租赁物业用途,应事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由承租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报批、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有关证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但出租人的同意并不构成对承租人将租赁物业用于经营目的或业态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人不得以无法改变租赁物业用途或无法取得有关证照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承租人应自《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营业执照。 承租人未逾期取得营业执照的,视为承租人违约,《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承租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租赁物件中的临时建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租赁期间,如临时建筑被政府有关部门、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按照相关要求拆除,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为由放弃租赁、减少或拒绝支付租金和管理费,或向出租人或物业管理方索要相关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重建费用、业态搬迁补偿费、违约金等。

(十一)因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十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起始日,自现场交接物品之日起计算。物品交接时间详见附件1。承租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拒绝返还租赁物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交接延迟的,出租人有权相应延迟交接时间,但租赁期限不变,承租人不得追究出租人的责任。

(十三)出租人未能按照约定的物业交接时间交付租赁物的,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可选择解除本租赁,出租人将按原方式无息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物业租赁押金、首付租金及水电费押金,但已支付给广州市白云物业经纪有限公司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承租人亦不得向出租人及广州市白云物业经纪有限公司追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承租人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拒绝接受租赁物的,出租人可单方面解除本租赁,已收取的物业租赁押金、首付租金及水电费押金均不予退还,承租人亦不得向出租人索取物业交易服务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十四)其他租赁条件:

1、租赁物1、2捆绑在一起,委托白云产权公司进行公开出租,中标人须分别就两租赁物与出租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上述任一租赁物的租赁合同的,另一租赁物的租赁合同须同时解除或提前终止。承租人违反任一租赁物的租赁合同的,另一租赁物的租赁合同应承担连带责任。

如因国家或政府建设、国家政策法律或政府法规规定需要对上述租赁物进行征用、道路扩建、拆迁、施工拆除或拆除等,导致租赁合同需要提前终止的,不影响其他捆绑租赁物的物业租赁合同的继续有效履行,亦无须同时终止或解除,亦不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对上述租赁物有经营筹划需要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提前变更、解除或终止物业租赁合同,不影响其他捆绑租赁物的物业租赁合同的继续有效履行。

2、承租人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条款,出租人有权没收合同押金并收回房屋,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五)附加条件:

1.租赁标的1:

(1)承租方应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缴纳装修押金10万元(《物业租赁合同》签订后从成交押金中划转)。承租方竞得物业后,应在物业整体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物业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外部装修、内部装修,并根据物业内现有消防栓、喷淋头、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改造,总投资不少于30万元。全部工程完工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及工程费用账单审核,装修押金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装修的,出租方应没收装修押金10万元。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租人可以书面向出租人申请续租,但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续租。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上述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2)该物业一层自编号3、4、5(序号1-2)、6(序号1-3)商铺实际经营者以租约方式出租,承租人需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与实际经营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已以租约方式出租的物业部分不享受免租期。实际经营者与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需自行与实际经营者协商续租事宜。

2.租赁标的2:

承租方应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支付装修押金40万元(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从成交押金中划转)。竞得物业后,承租方应在物业整体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物业一至四层的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外部装修、内部装修、设备(电梯)购置及安装、物业内现有消防栓、喷淋头、烟感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设备的全面改造等,总投资不低于130万元。所有工程完工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合格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及工程造价账单审核通过,装修押金应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出租人没收装修押金40万元;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承租人可以书面向出租人申请顺延,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延长;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时,上述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16.承租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物业交接时间:以上物业,双方签订合同,承租方付清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后,对于1号物业,在满足交付条件的前提下,出租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给承租人;对于2号物业,出租方需对物业进行加固修缮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出租方将在5日内将租赁物业交付给承租人。

2、物业交接标准:序号1物业按现状交付;序号2物业于加固、修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按现状交付。

3、如上述房产实测面积、产权、水、电、消防等基本情况与房产现状有差异的,以房产现状为准,且利害关系人须与出租人联系,勘察房产现场;

4、以上物业均要求:承租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消防、环保,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栓、喷水灭火器、逃生绳、灭火器、防烟面罩、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和设备。不得在出租屋内明火做饭,不得使用燃气热水器等“三无”行为;

(十七)其他情况参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四、登记事项

1. 公告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 - 2024 年 2 月 8 日

2.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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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利害关系人须于公示期结束日16:00前在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上传报名所需材料【除另有规定外,上传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或照片;若上传材料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确认)】:

1.自然人须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情形)、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件、承诺书(附件3)

2、企业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的情形)、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件、承诺书(附件3)

3. 特别提醒

(一)利害关系人须于公告期结束日16:00前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如利害关系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获取交易保证金指定支付账户信息,丧失参与交易资格,则利害关系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二)利害关系人应按照本公告内容提交足以证明其具备所需资质的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关联性和充分性负责。本次交易公告期后不得再提交任何补充文件。利害关系人一旦登记参与交易,即视为其了解并同意授权本公司处理其提交的登记文件及资料,同时知悉并同意相关政府部门及出租人可能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处理其相关资料。

5. 交易保证金

1. 交易保证金金额

¥1,035,692元(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

2.交易保证金专用汇款账户

本公司将对意向方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意向方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确认后,交易平台将向意向方发送交易保证金指定支付账户信息(每个意向方将获得一个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且仅对本次注册有效)。意向方可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查看短信或登录交易平台“个人中心”“待缴保证金”栏目查看交易保证金指定支付账户信息。

3.交易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结束日17:00(含)前通过其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方可取得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暂不支持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无法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多缴、少缴、非一次性缴纳、他人代缴、现金缴纳、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转账均视为无效。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无法取得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则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二)有意者可登录交易平台,在“个人中心”“我的备案项目”栏目中查看交易入金情况。

4、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一)意向方在确认为中标人(承租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本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本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依据出租人及中标人出具的转账函及签订的租赁合同,从中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并将剩余款项无息划入出租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向出租人补足;扣除上述全部金额后如有余额,应按原汇款路径无息退还中标人。如出租人或中标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出租人或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意向人在招标活动前放弃投标资格或未被确认为中标人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汇款渠道无息退还。

(三)若意向方在确认为中标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包括逾期签署或放弃签署),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签署《租赁合同》时应付的全部价款,则本公司或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出租方有权不签署《租赁合同》。中标人所交纳的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应扣除由此产生的成本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损失及其他成本损失,下同),并将剩余成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让给出租方,出租方有权将租赁物重新出租。若成交保证金不足以补偿因中标人前述行为给出租方及本公司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对该等损失的差额承担赔偿责任。

(四)利害关系人如有欺诈、威胁、恐吓、欺骗、串通抬价、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出租人与我公司将共同决定取消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资格及取得租赁物租赁权的资格,其成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我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后,剩余款项转给出租人处理,并依法追究出租人的法律责任。

6. 如何组织交易

(一)若仅招募到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人,公司将对该意向人情况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协议租赁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单位,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一切与交易活动有关的事宜,应当遵守《交易规则》(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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