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属国企联合招聘(第三批)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

时间:2024-10-30 阅读:1 评论:0 作者:admin

(二)报名(资格初审)

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网上进行。

1、网上报名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00——2024年11月10日17:00。

注册网址: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进行注册,并在完成注册后进行申请。仅报名但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程序的报名无效。应聘者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逾期申请将被关闭,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本次联合招聘,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2、注册系统应提供的信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上传电子版信息(材料):

① 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申请人无法提供身份证件的,可提供附本人照片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证明原件)所有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国留学的学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核查报告(须包含有效证明)二维码)、新网电子登记备案学历证书等材料(具体操作请参见附件3《在线学籍证明》下载操作说明)。

③有工作经验(年数)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历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如没有,请提供附件4) “工作经验证明”)。面试前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④有职称和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件为准。涉及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统一至2024年10月31日。全日制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10:00至2024年11月11日24:00。

申请人报名后,我公司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重新报名,并在报名期限内接受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未达到该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情况。如需重新提交,重新提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0:00-17:00。如申请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未能完成申请变更收到通知后期限内,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放弃变更申请。

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申请人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我公司将根据专业方向进行审核确定。出国(境)外学生学习的专业应当参照国内相关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习方向确定。最终的专业和学位以相关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确定。出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和学位的,最终须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学历和学位证明函。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并已报考符合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要求。具体下载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

(三)组织考试

岗位考试形式为直接面试,满分100分,折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对面试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再列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应提供注册登记所需文件(材料、证件、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资格审查入围名单将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公示。

(五)面试

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如应聘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相关职位将不予填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某个职位的所有应聘者均未能通过面试,则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被取消。

(六)结果发布

总成绩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检查

1、确定体检和检查对象

根据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体检及检查

体检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或背景调查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并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者检查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考察结果将作为本次录用与否的重要依据。

(八)公示及聘任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台州市国资委、台州市社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公布。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举报问题或者举报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举报可能影响就业问题并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目前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直至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3、收到拟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补充

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造成空缺的,我公司将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填补该名额。如果决定填补该空缺,将相应地选择替代候选人。面试通过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升序填写。后续流程与上述相同。

4、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与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报考人事、财务审计、单位纪律检查职务以及有直接上级、下级职务且有高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获取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江省人民社会保障局附15号[ 2014])。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经公安机关盖章的户口证明原件)等证件(证件)或者电子照片不得作为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还必须携带纸质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我公司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对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辅导培训。

(五)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更正。

(六)请相关应聘者及时关注笔试、面试等结果通知。

(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应聘、体检、考察、录用等资格。

(八)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注册的手机畅通。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进入下一阶段的,不再另行通知。关于笔试、面试结果等事宜的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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