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区生态环境局招聘行政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10-27 阅读:3 评论:0 作者:admin

因工作需要,重庆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委托重庆大足区国恒商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人2名,派往大足区生态环境局从事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地点为:用人单位确定。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行政支持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热爱本职工作,有能力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因工作需要,居住或户口所在地限于重庆市大足区(区外考生须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三)36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外表形象良好;

(七)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论的;

(二)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入职时未向原单位提交辞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5. 注册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2024年8月29日16:00截止。

(二)报名要求:报名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文件(注明姓名和应聘职位)发送至国恒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六、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于面试当日进行。申请人应按照国恒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学历认证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获取网络(学信网);

(4)《报名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

(5)外地考生需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

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整个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阶段,并通过国恒官网、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公司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能力。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申请人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都会被综合考虑。结果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将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并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7、体检、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与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候选人名单。体检由国恒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区、县两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其他规定根据国家实际要求执行。行业或职位。体检所需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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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户籍地派出所代为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政治审查材料。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由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填补空缺。

8. 就业和福利

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后实施劳务派遣。工作岗位将由用人单位根据个人特点确定。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合同期满后,重庆大足区国恒商贸有限公司将根据派出人员的工作表现和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离职后工资福利:行政辅助人员3300元/月(含个人社保费)。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恒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名人员均须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

(二)被通知面试的应聘者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做好准备。逾期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无法提供政审材料或者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体检报告未通过且对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应聘者,可在三日内到指定招聘医院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5)本手册解释权归重庆大足区国恒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附录:

1. 登记表

2、重庆大足区国恒商贸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重庆大足区国恒贸易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2 日

文章涉及附件,请在公众号回复数字ID【531322】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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