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五)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
(六)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七)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其他政策、法规有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诚实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向事业单位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及要求》。
本次考核及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登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相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按照网站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成都纺织学院2024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人事机构工作人员申请信息表》(以下简称“申请信息表”)的全部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者的基本信息,但不会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招聘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其应聘或招聘资格将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亲自填写《申请信息表》。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按规定报到时间到成都纺织学院南苑校区明德楼三楼人事处(犀浦街泰山南街186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申请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打印,并按要求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留学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和学位,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出国留学学习的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的规定提出申请。 ”(川人办发[2009]457号)经三方专业认定,被认定为与拟聘用人员专业相近的应聘者,视为具有合格的专业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原件。
5、其他与申请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报名。
5. 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面试官应具备的学科和专业知识以及面试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面试方式:专家提问+案例分析。
专家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基础知识、专业与学校需求的契合度、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能力等。
案例分析:根据案例提出工作思路和解决策略。
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报名成功后,我会电话通知。
最终面试成绩:应聘者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名确认。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地点准时前往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体检考生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公布。
6. 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通知《关于合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可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入学就业体检工程》(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怀孕考生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工录取函[2009]07号)施行。
(二)复检、更换
除需要现场或者当日复查并按规定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体检结束后,可以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一次,复检在我校原指定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愿弃权或体检未通过而出现的空缺,由体检人员按照该职位面试通过的人选顺序等额填补。如果该职位面试通过的候选人全部体检不合格或无人填补该职位,则不再更换。
7. 评估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心理调节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核实其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请及其资格。评审期间被取消资格的应聘者,评审通过的应聘者将自动放弃公告前的空缺职位。应聘人员可按照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职位顺序进行等额补换。例如,对所有通过该职位面试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如果全部不合格或无人替代,则不再进行替代。
八、公告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成都纺织学院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成都纺织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所需人员的其他基本信息、考试成绩、排名、岗位招聘条件等。同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9. 办理招聘手续
对公告无异议的,学校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聘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如在办理招聘手续前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可根据该职位的考核结果和排名等额补足应聘者的体检、公示、报学校审批,然后前往通过招聘程序。经人事档案审核,发现有违纪或者违法行为的,终止劳动合同,后果自负。
10. 其他说明
(一)根据学校相关安排,考试时间及其他安排如有变更,请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相关内容以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11、电话咨询、监督
政策及考试咨询热线:028-87843597、13111856748
(成都纺织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843483、18280220402
(成都纺织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申请信息表
附件2:成都纺织学院2024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成都纺织学院
2024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