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房子被出租,业主不知情中介也没通知

时间:2024-10-27 阅读:4 评论:0 作者:admin

实习生徐贤飞与澎湃新闻记者卢新文

家住北京的曹先生4月份就收到了交50元电费的短信通知,但在武汉购买的房子却空置了。

曹先生后来发现,他的房子被别人租了,而他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中介的任何通知。

5月28日,我爱我家冯姓经理告诉澎湃新闻,何某某在加入公司前私自分配了客户的钥匙。

冯经理称,何某某于5月13日加入“我爱我家”某门店,4月份利用在物业公司担任保安的机会,私自配发客户钥匙。

在《武汉我爱我家》中找不到何某某的中介信息。 《我爱我家》官网截图

“我们不了解这些情况。”冯经理表示,公司已解雇何某某,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据她了解,何某某的理由是,“疫情期间,别人没地方住,觉得可怜,就给别人提供住宿。”

曹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后来了解到,房子的钥匙是武汉我爱我家一家代理公司的员工何某某提供的,但他并不认识何某某。

曹先生称,2015年,他在武汉市江岸区中城国际社区购买了一套一居室,因不在武汉工作,所以该房子用于出租。当时,他把《我爱我家》和《链家》的钥匙交给了他。两家中介公司。最后一位租户去年搬走了。由于房子本身比较旧,所以一直没有再出租出去。曹先生原计划2020年元旦去武汉装修房间,但因疫情未能成行。

4月份,曹先生收到小区物业经理的消息,称有人上门收取10吨水费。他认为这可能是一个错误,并没有放在心上。 5月初,曹先生又收到供电局发来的短信,告知他上个月电费已花费50多元。这让他想起了四月份物业经理说的话,于是他让朋友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5月19日,一位朋友看到屋里有两个人。对方称钥匙是何某某给的,但曹先生说:“我根本不认识何某某。”

5月28日,曹先生在微博发文称,警方确认何先生在武汉中城国际担任保安期间私自发放房间钥匙,并将最晚于4月份开始将钥匙交给朋友办理入住。

当事人曹先生5月28日在微博发文表示,此事已经解决。当事人曹先生微博图

当天,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派出所张警官告诉澎湃新闻,此事已经解决。

曹先生表示,“我爱我家”同意代何先生垫付两个月房租6000元、水电煤气物业费500元、丢失损坏物品费500元,共计6500元。曹先生表示不再向“我爱我家”索赔额外损失。

前述冯经理表示,公司在聘用人员前并没有严格审查,但在此事上公司是在撒谎,今后将向何某某寻求赔偿。

本期编辑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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