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衢州市医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赴武汉开展校园招聘。现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卫生单位需要,共需招聘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144名(计划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纪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生,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福利的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四)符合招聘岗位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应聘单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应聘。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报名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衢州市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宜引进。
三、招聘程序及组织实施工作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公告、公告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受理申请、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程序进行。考试、招聘公告。
(一)报名
公告发布后,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二维码(附邮箱地址)提交简历进行网上预登记。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已预登记的人员仍需现场登记。除衢州市人民医院、衢州市中医院组织现场笔试、面试外,其他单位仅接受简历,具体安排将在下一步公布。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1月1日上午9:00-13:00,武汉大学医学院杏林体育馆
11月2日上午9:00-13:0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体育馆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
1、《衢州市卫生单位2025年“引才聚智,‘医’通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出具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证书和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本科生、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3、能够体现个人学术研究水平、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4、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应聘者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等。
上述材料,请考生将原材料扫描件压缩成文件(以“职位名称+姓名”命名)并上传。
(二)资格审查
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中1:3的比例进行考试。经过资格预审和复审,合格人数达到考试比例的职位将入围下一阶段。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应试人数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减少。市级公立医院硕士职位,合格报考人数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可组织首轮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需要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可根据实际合格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流程。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及格分50分。笔试试题和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招聘笔试定于11月2日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硕士学位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入围候选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访谈采用半结构化访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共有2道面试题,其中公共题各1道,专业题各1道(或医学公共题2道)。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及格面试分数70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硕士学位职位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博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计算。
(五)签订聘用协议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或面试成绩,按照引进计划1:1确定考核人选,并签订聘用协议。放弃者应签署书面声明。
(六)体检
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及考察办法(试行)》(中职发[2021]11号)和去委办[2007]90号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录用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的具体招聘职位要求。执行条件和标准。
考核合格者,列入体检合格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6〕5号) 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82号)等文件的规定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人社部发〔2012〕65号)。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适宜的。拟聘用的,可在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同等数量进行填补。
体检考核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聘任公告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研究确定拟定人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公告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报批。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该员工将被停职,待问题澄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结果、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同等职位合格候选人中,面试成绩从高分排名。将较低分数等额弥补。拟任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聘任后出现空缺的,不再安排替换。
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大学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相应学位及境外(境外)证书。 学位证书。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在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时,除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当按照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格考核。严肃作风和纪律,杜绝徇私舞弊现象。有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科目、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按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违反招聘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招聘资格。对打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在招聘过程中搞“胡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申请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格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附件:1.
2025年衢州市市卫生单位“引进人才,聚智‘医’通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计划.wps
2.
2025年衢州市市卫生单位“引才聚智‘医’未来”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登记表.wps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