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运城市稷山县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10月24日—10月28日报名)

时间:2024-10-25 阅读:2 评论:0 作者:admin

1、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2024年在校入学、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科生、研究生)不得凭原学历、学位证书申请);

2、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审查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尚未解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聘、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宗教的;

7、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和培养;

8、受聘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

九、聘用时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务。

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相关资格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除岗位有明确要求的,截止时间以公告之日为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登记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网址为sxgpwb.cn/0359jsjy/。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至2024年10月28日17: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学历、专业必须与应聘职位要求一致。申请表填写的专业应与大学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例如:毕业学校以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注明的一级学科名称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毕业证书备注”中注明所就读的具体专业。登记表”。

若申请职位有特定专业,则只能申请该特定专业;若申请职位有专业要求,符合专业类别的专业均可申请;如果申请职位有类别要求,则任何符合该类别的专业都可以申请。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要求。其中,本科生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建立;教育部修改的专业名称岗位要求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新老本科专业目录》为依据。 《专业对照表》,专业为对应专业者可报考该职位;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具有境外(境外)学位的专业、未纳入县公开招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技工院校专业等,注册资格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确定。

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提交的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准确、完整、符合工作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伪造、编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再修改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8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28日17:00后,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5、网上支付及减费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10月29日17:00前按照网上提示的支付方式完成网上支付。根据运城市发展改革委 运城市财政局转发《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人力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运发物价改费[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脱贫户、返贫户、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考试费政策。符合免试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网上缴费,再办理考试费免试手续。

符合减免考试费用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返贫户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乡村振兴司;享受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的,须提供当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1月2日17:00前将上述所需文件及证明递交至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部,经专人审核后,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用。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豁免手续。逾期不补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6. 考试开题比例

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应达到3:1以上方可举行考试。当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未达到3:1时,该职位的招聘名额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将减少至1人,若仍达不到3:1,该职位将被取消。

对已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费用的考生,因不符合招聘比例而减少或取消应聘职位的,将通知其变更申请。如不变更申请其他职位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将全额退还。 (调整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

按规定比例减少、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将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预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应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各阶段均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相同)。所有其他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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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后续公告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复试和面试成绩排名。应聘者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参加体检资格。

1.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全程全程监控录像。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测试将在一个人一张桌子的情况下完成。笔试的写作和评分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二)笔试内容及成绩

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科目1”×50%+“科目2”×50%,总分为100分。考试分一节完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考生可在原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比例为招聘岗位数的三倍。如果最后一名成绩打平,则一起进入资格审查。少于3次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具体提供材料以岗位要求为准):

(1)网上报名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

(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岗位需要学位的须提供)。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形式非普通高等教育的申请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核查期内)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核查期内)。如果该职位不需要学位,则无需提供;

(六)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研究生院出具的档案证明原件;

(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聘用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的批准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批准证明,并注明是否服务期限已届满;

(九)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十)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申请资格不符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个人主动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补发。

资格审查通过者,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一)面试测试的内容是应聘者的知识储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举止、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整个采访过程均进行录音和录像。

(2)面试时间为10分钟。采取讲授的方法。备课 60 分钟,讲课 10 分钟。

(三)面试审查员由7人组成,由外地有资质的专家、专业人士组成。现场评分,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及格线是60分。

(4)所有考生将在候考室随机抽签,确定面试录取顺序。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且不存在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面试结束后,将面试结果向社会公布。因面试未通过或个人自愿放弃而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补缺。各岗位综合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将于当日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及检查

1. 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本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查的,应当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就诊。到其他同级或以上一级医院就诊。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复查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查申请。体检结果。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尽快安排候选人进行复审。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检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检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检查可采取转卷审查、现场了解等形式,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候选人提供的申请信息和档案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学习状况、日常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于就业毕业生,单位将出具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材料。对于无业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村委会将提供其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电话回访、信函询问或者派员到申请人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现场调查。考察结果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五)公告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可以延期聘用。聘用决定将在调查后作出。

(六)就业情况

1、无异议后公布拟聘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然后办理人员招聘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人员招聘等相关手续后30日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年内不得调离县城并办理辞职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应聘者在注册后、录用前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公务员法适用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录用。

本次招聘各环节中,任何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空缺,均不予填补。

5、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合并相关程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和从事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工作的实施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审核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公开招聘全过程必须遵守严格的招聘纪律。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明和材料。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并严格按照《公共场所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事业单位招聘”。

(四)本次公开招聘过程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5523880

咨询热线开放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电话:0359-5527107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将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及时查看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拟聘岗位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任职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应保证沟通顺畅。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压力过大或等待审核结果而错过后期申请的机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或面试辅导培训课程。

(五)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均具有不可替代性。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稷山县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名单

稷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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