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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主动求助,别墅业主就在小区……派出所上门十几次?
派出所上门十几次了? ——社区围墙内的“圈地运动”
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却是真实发生在绍兴东泽庄园的现实:别墅业主、物业业主、物业委员会、甚至派出所因为一堵墙而上演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拉锯战”。派出所已经上门十多次了。这堵墙到底有什么魔力?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利益纠葛和人性博弈?
故事的舞台是位于绍兴越城区的东泽庄园。这不是一栋新楼,但仍有一些房子在出售。我们的主人公徐先生购买了一栋独栋别墅,并开始了一项庞大的装修工程。然而,这一装饰却成为“圈地运动”的导火索。
事情的起因在于徐先生对“花园”的理解。他认为图纸上标注的红线以外的9米属于他的私人领地,于是他拆除了原来的公共护栏和树篱,建造了高墙,并将公共绿地强行纳入他的“花园”。这就像未经许可在公共停车位上安装地锁,将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当然,房地产生意已经没了。从发现迹象的那一刻起,物管队不断介入和沟通,甚至向城管、社区、街道反映此事,但收效甚微。徐先生的装修工程就像一列失控的火车,势不可挡地向前行驶。
更令人惊讶的是,徐先生居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他可以“合理合法地使用”房屋周围多余的绿化,并被允许从小区南门进出。他的房子。作为交换,徐先生“主动提供”了15万元的“赞助费”和14000余元的公益改善费。这15万元是“赞助费”还是“买地钱”?其中的微妙之处,令人深思。
面对质疑,徐先生振振有词地说:钱已经付了,协议也签了。为什么不让我装饰呢?他甚至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证明他已经支付了花园面积的费用。在他看来,业委会再次收取“赞助费”是不合理的。
业主委员会坚称徐先生拆除的是公共围栏,占用了公共绿地。无论他与开发商签订什么协议,他都无权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
2023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禁止推广安逸住宅建设理念的通知》,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不炒作”,这无疑给徐先生的“圈地运动”敲响了警钟。类似事件并非孤例。据介绍,一些地方的业主还擅自占用公共绿地、修建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社区整体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这些案例都指向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这场“围墙之争”不仅是徐先生与物管委之间的纠纷,也反映了当今社会公共资源管理的普遍问题。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像徐先生一样,把“私心”置于“公共利益”之上,我们的生存环境将会怎样?
徐先生的逻辑看似简单粗暴,实则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私人空间至上”的理念。他认为只要付钱,就拥有对空间的绝对控制权,可以随意处置,忽视了公共空间的共享属性和社会责任。
此次事件也暴露了社区管理的漏洞。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开发商与业主的补充合同是否与社区整体规划相冲突?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明确界定。
(此处空行以强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276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徐先生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还需有关部门认定。
(此处空行以强调)
那么,如何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呢?如何规范社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每个业主增强公众意识,共同维护和谐的社区环境。
2023年9月2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的通知》,强调要加强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也提醒我们信息公开透明对于维护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此处空行以强调)
墙内是私人空间;墙外是公共领域。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墙”之内和之外。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您认为徐先生的行为合理吗?这堵墙应该建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