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珠公告|东莞市韩妆美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10-22 阅读:1 评论:0 作者:admin

关于东莞市韩妆美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选聘的公告

2023年7月1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莞韩妆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妆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7月12日委托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2023年,担任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

根据《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托专业机构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引》的规定,管理人拟通过抽签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对韩国化妆品企业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

韩国化妆品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3日,注册号:44190000151066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61485507T,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业务范围为“美容美发用具研发;批发零售业;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化妆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只能开展经营活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出炉)”,住所地为东莞市观城街道旗峰路 162 号中桥大厦 A 座 1001-2A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建新,股东为黄占图、陈赫根。

2、评价对象

1、韩国化妆品公司名下有58个注册商标。管理员未接管任何韩国化妆品企业商标注册证、韩国化妆品企业财务账本等信息,可能无法提供评价信息;

2、本案后续若发现其他财产,以及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事项。

三、报名条件

1、列入“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之路”的评估机构;

2、具有独立评估破产案件的经验;

3、与韩国化妆品企业不存在利益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为韩国化妆品企业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4、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三年内没有因执业或者经营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受到行政机关、监察机构、人民法院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者处罚。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1、对本公告第二项所列韩国化妆品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提供价值参考,并协助管理人完成本公告中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工作案件;

2、完成期限:接受管理者委托后15天内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逾期的,管理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管理人未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天扣除1%的评估费;

3. 如果根据现有信息无法对被评估的韩国化妆品企业出具评估结论,请向经理提供书面说明。

5、费用说明

1、评估费包含在破产费用中。评估费用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物价[2010]142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建委转发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根据《通知》[粤物价[1995]362号]的计算标准,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按收费标准计算的费用的90%。另外,收费基数以清算评估价值与最终处置价格(拍卖成交价、约定转让价)中较低者计算确定评估费用,最终以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

后续评估报告到期需要重新出具的,最高费用不得超过按照收费标准计算费用的10%。

因评估资料缺失而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不支付评估费。

2、评估费用包括评估公司开展评估业务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原始资产评估报告的制作费用。

3、费用缴纳时间:委托评估机构发生的费用应当在破产财产首次分配时缴纳。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向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抽签。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交流群“东莞市破管协会摇珠群”进行报名。

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而撤回邀请的权利,双方均不追究对方责任。

七、评选方法

1、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注册专业机构名单中选定1家主机构和1家替代机构。

2、公示期满后仍未有机构登记的,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从相应专业机构名录中确定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耀竹选定的专业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者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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