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友情变“陷阱”!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竟成犯罪帮凶……

时间:2024-10-15 阅读:4 评论:0 作者:admin

有一天,你的好朋友说,如果你只需要帮他提取一定数额的钱,他就可以给你10%的现金返还。你会受到诱惑吗?如果您受到诱惑,您可能会成为电子诈骗的同谋。

10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局沣泾大道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指出该区域居民贾某、潘某涉嫌非法出租。银行卡。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沣泾大道派出所民警景闯:“我们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联系潘某到派出所,经调查,潘某是贾某介绍的同乡。”并利用其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转账、提取现金业务。”

据了解,贾某最初听了一位所谓朋友的话,得知自己借出银行卡可以轻松赚钱。受诱惑,贾某于9月26日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借给不法分子,帮助其转移电信诈骗资金。尝到甜头后,贾还向好友潘介绍了这个“好机会”。然而,这种看似无害的行为,实际上却将两人推入了违法的深渊。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局枫泾大道派出所民警荆闯:“经查,潘某银行卡交易金额超过10万元,帮助网络诈骗分子提取现金4万元。”潘某、贾某共获利5000余元,目前,潘某、贾某因非法出租银行账户被我局依法拘留,其违法所得已被没收。

银行卡、手机卡也是卡。虽然它们大小不一,但一旦被用于非法活动,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据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镐京大道派出所民警曹文波介绍,10月11日,他接到举报,称该地区有人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经过调查判断,警方传唤了违法肇事者,肇事者最初百般否认。经收集相关证据并审讯,肇事者承认,网上有人说可以给他办一张电话卡,并支付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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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寇某持有的电话卡拨打的电话,导致客户损失1万余元。看到这里,你不禁要问,既然诈骗电话不是由不法分子本人拨打的,那是不是就不构成违法行为呢?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濠景大道派出所民警曹文波:“虽然不法分子并不知道手机卡被用于诈骗,也不知道如何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寇某非法出租电话卡,其出租电话卡的行为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非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可能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面临法律制裁。公民应妥善保管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小利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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