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车主隐瞒重大事故信息将保时捷40万元卖出 上海虹口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返还购车款

时间:2024-10-10 阅读:3 评论:0 作者:admin

本报报道,杭州一年轻人花40万元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结果却是一辆“重大事故车”。原车主发誓车辆不会发生重大事故、火灾、水泡。随后,他声称只发生了一起小事故,而那次小事故的维修费用高达18万元。近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撤销双方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原车主应返还购买价款40万元,买方应返还车辆。

2018年9月,张波(化名)在二手车交易平台上看到一辆保时捷挂牌出售,售价41万元,表明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随后,张博通过平台联系了车主周文(化名),看车后相当满意。为了避免网上交易的成本,双方私下会面签订了车辆销售合同。合同规定,周文保证车辆不会发生重大事故、起火、起泡等,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双方协商和平撤车。张博将40万元的购车款分两期转给了周文。

几个月后,张博在办理车辆保险时被告知,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车头严重受损,修理费高达18万元。张博认为,此次交通事故属于重大事故,原车主故意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因此要求归还车辆。

对此,周文承认,2018年1月3日确实发生过事故,但只是一次小事故,并未对车辆发动机造成损害。这不属于合同规定的重大事故。只是因为是在专业的4S店,维修费才高。修车费用高昂,张波坚称交车前张波已充分了解车辆状况,因此不同意还车。交涉无果,张博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二手车销售合同,并退还货款40万元。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存在两点争议。一、涉案车辆2018年1月3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重大事故?法院认为,重大事故的判断应当以交易时普通民众的知情为基础。同样情况下,如果社会普通人基于常识和理解,认为交通事故信息本身会影响购买车辆意愿的形成,则该交通事故构成购买者的重大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导致涉事车辆不得不更换前盖、前保险杠等多个零部件。修复费用达到18万元。修复后虽然可以正常行驶,但是车辆的质量肯定和以前不一样了。而且,考虑到买方的心理因素,成交价值明显降低,势必会影响买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订立合同意向。同时,结合车辆成交价格40万元、维修费用18万元的事实,法院认为车辆发生重大事故。二、本案是否构成民事诈骗?法院认为,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导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诈骗罪。综合双方供述、微信聊天记录,涉案车辆最早挂牌价为41万元。事故发生后,周文仍将涉案车辆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博。可见,周文在2018年并未出售涉案车辆。1月3日的交通事故信息如实报告,但周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张博如实告知。法院依法认定,周文未如实告知张博涉案车辆重大事故信息。其行为导致张波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考虑重大事故的因素,对涉案车辆的真实状况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做出决定。周文的行为构成民事欺诈,目的是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购车决定。

周文有欺诈行为,张博与周文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张波主张解除合同有事实、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周文根据解除合同获得的车款也应该退还。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张一格)

■法官陈述■

买卖二手车时,需要注意的是,卖方应本着良好的原则,如实、完整地告知买方车辆的车况、性能、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重要信息。信仰。在销售过程中,卖方应提供可能影响买方购买决定的重要信息。隐瞒或者未如实告知买家的行为,构成对买家的欺诈。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采用诈骗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诈骗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起诉。取消它。买家在购买二手车时切不可掉以轻心。车辆的真实状况必须以实际检查结果和相关记录为准,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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