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永清村负责人毁林以罚了事,秦岭怎么办

时间:2024-10-09 阅读:2 评论:0 作者:admin

2017年9月15日,宝鸡通报了陕西省第二环境监察大队情况:

群众反映,宝鸡永兴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马营镇永清村李树洼进行山地轰炸,造成大量扬尘和噪音,已持续十余年。此前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并未得到相应处理。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应称,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的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宝鸡海化金属有限公司)抛丸车间位于宝鸡市渭滨区以南3公里处。马营镇姚家岭村(梨树洼)村民住宅,靠近清水河航道。该爆破场于2005年开始作业。2005年7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批准该公司“利用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永庆村其他集体林地0.612公顷钛炸药建设项目”。项目于2016年11月30日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爆破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符合相关排放限值。该公司距姚家岭村最近的一户人家约5000米。监测结果显示,正常作业期间,厂界周边最大噪声级白天为53.4分贝,夜间为38.2分贝。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应意见,高新区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爆破作业时的除尘、降噪措施,并加强后期监管。马营镇对宝鸡市渭滨区宝鸡永兴化工设备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处分;永清村林业和生态工作负责人受到警告处分。

2021年6月1日,宝鸡陕西第二人寿保险集团问题情况(17):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应称,进入爆炸现场的道路两侧种植的树木以及斜坡两侧的绿化长势良好。从爆炸现场到炸药库沿河堤进行了混凝土加固。爆炸现场旁边的清水河防护岸上修建了200米长的混凝土挡土墙。将原有的悬崖护墙改造升级为混凝土挡土墙。据现场调查,宝鸡海华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不存在违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应称,公司土地审批材料以宝鸡市2021年第五批农用地转用征地为依据,已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2021年12月31日,陕西华三人寿保险公司(18)问题情况:

高新区相关部门回应称,宝鸡海化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宝鸡永兴化工装备制造公司)目前占用的林地面积在审批范围内。 2017年,该公司周边植被因爆破冲击波被破坏,超出核定范围40.86亩。该机构评估了损失后。

2017年2月7日,被罚款103540元。补植树木3220株,并经专业机构检验合格。自此之后,再没有发生过未经授权占用或毁坏树木的情况。经现场核查并结合历年卫星影像,未发现林地利用扩大情况,作业地点与批准地点相同(地点位于马营镇永庆村梨树洼集体林内)宝鸡市渭滨区)。

2018年9月28日,宝鸡永兴化工装备制造公司法人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该化工公司实际经营者李某阳被抓获。

李某阳非法占用大量林地,对林地造成永久性破坏。他占据的森林种植层被永久破坏,动植物遭到破坏,很难恢复为森林。

宝鸡市有关部门正在审批非法砍伐基本林地...

宝鸡市有关部门处以罚款103540元。如果大家有钱都用罚款来解决,那么太多的山林就会被永久破坏,也许是几千亩,也许是几万亩……更不用说秦岭的生态保护了。

宝鸡永兴化工装备制造公司永久性砍伐森林,再完成补植3220棵树的行为,是否能够补偿秦岭的自然环境?这种补救措施当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按程序进行处理,保护我们秦岭的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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