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坤元盛外围扩大区煤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24-10-06 阅读:4 评论:0 作者:admin

CKQCR2024003号关于2024年甘肃省白银市坤元盛周边拓展区煤矿采矿权出让的公告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意见》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办法》、《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甘肃省白银市坤元盛周边扩展区煤矿采矿权2024年。

1、采矿权基本情况

首次转移期、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应根据终审批准的“三合一方案”准确确定。

2、转让机构基本情况

1、转让单位: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延兴路68号

网址:

电话:0931-2909259

三、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营利法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探矿权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逾期行政处罚情况。

4. “信用中国”网站无“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工业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6.投标人需具备开展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利用、矿区管理、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和能力。投标人需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七、列入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价。

8.参加本次矿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出具银行保函,并在保函中注明“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受益人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担保权”:出具担保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转让交易确认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转让合同》、未及时支付矿业权交易价款或转让收益等”并且开具保函的银行必须在银行主页或者其他官方网站上公开公布保函及其他相关信息,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担保金额可参见矿业权基本信息。

担保受益人为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归集。开立时间应在第四条规定的“转让公告时间”有效期内。保函期限为6个月(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计算),且保函原件须在报名截止前送达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901室(如邮寄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延兴路68号)区、联系人:高岭,联系电话:15593842973)。未中标的应在投标活动结束后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将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支付出让价款或交易价款。资源厅书面通知您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缴存手续。

4、转让公告、注册文件提交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提交注册文件

1.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1日12:00至2024年5月10日17:00。

2. 报名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登记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码)信息;若意向投标人有申请CA数字证书的需求,可以在“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中申请CA证书。

(二)意向竞买人可使用注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码)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进行注册,网址:

(3)获取《转让文件》。 2024年4月11日12:00至2024年5月10日17: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ggzyjy/index.shtml),点击网站首页“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土地、采矿权”栏目打开项目公告,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转让文件》电子版自由的。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五合一证明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公章);

(3)投标书(彩色扫描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

(四)拟投标人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最新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拟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拟收购人为新注册不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者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意向投标人将参与该采矿权。对转让行为及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其股东或投资者也是新注册不满一年的公司且无本年度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还应当出具包含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内容。

(五)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第四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 “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查询,在“信用中国(甘肃)”子页面“信用服务”栏目查看专栏。

(六)银行保函保函。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在“服务指南”栏目查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操作系统矿业权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在按照《操作指引》,并按要求上传清晰电子版报名材料(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行资格审查。投标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11日12:00至2024年5月11日17:00。

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买资格确认函》,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5. 转让方式、标准及获奖者确定方法

(1) 转移方式

网上列出。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报价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9:30。

限时竞拍时间:2024年5月24日9点30分开始。

2、竞买人可以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码)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矿业权交易招标拍卖系统(网址:8095/)进行竞价。

(三)获奖标准和方法

煤矿转让信息_煤矿转让信息公示_煤矿转让信息查询

1、本次矿业权出让采用底价挂牌,采用加价报价方式。第一个报价的竞标者可以报出挂牌的起拍价;后续所有竞买人均按照已公布的涨价幅度,以当前挂牌价为基础,按报价顺序竞价,或按涨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出价者为中标者。挂牌期间内只有一名竞买者且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完成。若无人投标或投标人出价低于保留价,则交易不会完成。

(四)签署《矿业权转让确认书》

网上挂牌完成后,由网上交易系统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矿业权转让确认书》。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矿业权转让交易确认书》,中标候选人将被视为违反本次转让公告规定的合同,出让方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支付保证金。开具担保的银行。同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启动第二次转让,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成交价格或者转让价格由第二次传输和第一次传输产生。收益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已支付的银行担保)将向第一投标人索取。

(五)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结果将于《矿业权转让交易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天。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批复》的规定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采矿权交易服务费。

6、转让合同的签订

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买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交易价款的,中标候选人将被视为存在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方有权向银行提出要求。出具担保函以赎回担保函。同时,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启动第二次转让,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成交价格或者转让价格由第二次传输和第一次传输产生。收益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已支付的银行担保)将向第一投标人索取。

7、矿业权出让收入的支付

《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矿业权竞买人须按照《矿业权出让收入征收办法》(财总[ 2023]10号)等相关文件。价格。开采时,按照合同规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入(逐年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入=年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

八、采矿权登记

竞买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支付矿业权交易价款后,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矿业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次矿业权出让投标,并对提交的文件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关于印发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条例[2018] ] 457号)甘肃省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方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是基于目前的了解,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方对矿权前景、资源质量等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甘肃省白银市坤源盛周边拓展区煤矿采矿权是白银市坤源盛煤炭有限公司采矿权的外围部分,两者无缝衔接。根据《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矿规划区块一主体”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资[2023]21号)“原则上只有一个生产系统”可以在一个采矿权范围内设立。”该采矿权需要利用原有的生产体系​​进一步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因此,本次出让的甘肃省白银市坤元盛周边扩展区煤矿不仅拥有采矿权,而且必须在2年内与白银坤元盛煤炭有限公司的采矿权整合转移后。发展。竞买人2年内未能与原采矿权人达成整合协议的,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收回转让的采矿权,并按规定处置收到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在此期间)。期间可能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4.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当地产业规划的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要加快探索发展步伐。

五、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按照终审批准的“三合一方案”准确确定,期满后可以按规定延长。

在采矿权有效期内,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采矿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产资源生态环境。依法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相关税费等相关义务,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6.投标人采矿时,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的许可和手续。采矿过程中,投标人必须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按要求进行施工,并在公路两侧预留通道必需的。采矿过程中如需用地的,竞买人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征地、农用地转供等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与已设立采矿权范围重叠的,必须按要求签订不影响及维权协议或出具不影响现有采矿权人权益的承诺。获奖者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7.中标人未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实施条例》的规定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8.投标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9、为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请咨询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和当地政府。

10、投标人自行承担因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产生的银行保函的经济风险。

11、竞买活动期间,竞买人中标后,未按照转让公告履行其责任或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矿业权转让确认书》、未及时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未及时支付矿业权交易价款等)的,将构成本转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在发起二次转让时兑现保函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向第一竞买人支付转售与首次销售之间的成交价差(不包括已支付的银行追索权,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十、矿业权交易异议的提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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