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卞律师于2023年9月从青岛一家纯电动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并将其黑色2018款长安汽车更换为北汽EX260新能源轿车。长安汽车所有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在店里,她后来表示,她已将身份证照片和转让授权视频发送给店主,并表示想转让所有权,但仍未转让。她多次到店里要求她转让所有权。店家一再拒绝,称她已经卖给好几家了,也不知道卖给谁,说她只是在找别人。等了好久,她在2023年11月19日收到了违规信息,我又给店主打电话,让他去找,但还是没有动静。请问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准。也就是说,当您将车辆交给经销商更换时,车辆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您不再是车辆的所有者。但由于驾驶执照尚未转让,您仍然是汽车名义上的所有者。如果这辆车发生事故,那么作为一个不知情的第三方,你必然要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你只能被动应对,保留相关的换车协议来证明车子。已经交付,车主不再是你,或者你主动将车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配合过户,从法律上固定车辆不属于你的事实,那么如果以后因为这辆车发生事故,你的举证责任就会大大减轻,你就能够有效地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