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和段动态||2020年度福建省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报告

时间:2024-09-30 阅读:5 评论:0 作者:admin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搜索条件:

地区: 福建省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再审

全文:涉案车辆、争议车辆、车辆出售(满足任何条件)

全文不包括:保修

全文不包含:配件

案件数量:105

数据采集​​时间: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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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本次检索,共检索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汽车销售合同纠纷”裁判文书105份。

● 审理程序

105份判决书显示了目前“汽车销售合同纠纷”审理程序的分布情况。一审案件62件,二审案件40件,再审案件3件。

●目标金额

通过标的额可视化分析,我们可以看到,50万元以下的案件数量最多,有63起,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案件有14起,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案件也有14起。 4 件。

● 二级详细项目搜索

√ 进入【二手车】,共涉及二手车纠纷案件36起,占案件总数的34.29%。

√ 输入【欺诈】,共涉及欺诈案件23起,占案件总数的21.9%。

从程序分类直观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汽车销售合同涉及“欺诈”纠纷的审理程序分布。一审案件7件,二审案件13件,再审案件3件。

◆一审判决结果

通过一审判决结果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条件下,完全/部分支持3件,占比42.86%;完全驳回3例,占42.86%;驳回案件1件,占42.86%。所占比例为14.29%。

◆二审结果

通过对二审判决结果直观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的有6起,占46.15%;改判4件,占30.77%;其他有3例,占46.15%。 23.08%。

√ 输入【三重赔偿】,涉及“三重赔偿”的案件共有7起,占案件总数的6%。

√ 进入【合同解除】,涉及合同解除的案件共有38起,占案件总数的36.2%。

从以下程序分类统计可以看出,目前涉及汽车销售合同“合同解除”纠纷的审理程序分布为一审案件30件、二审案件7件、再审案件1件。

◆ 一审判决结果

通过一审判决结果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条件下,完全/部分支持23件,占比76.67%;完全驳回4例,占13.33%;另有2例,占76.67%。该比例为6.67%。

◆二审结果

通过对二审判决结果直观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5起,占71.43%;其他1例,占14.29%;改判1件,占71.43%。 14.29%。

● 三级详细搜索

选取【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汽车销售合同案件(含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各区人民法院)共计38件,占福建省案件总数的30.5%。

√ 进入【欺诈】显示涉及欺诈的案件共有4起,占案件总数的12.5%。

√ 进入【解除合同】,共涉及欺诈案件13起,占案件总数的40.6%。

从上述程序分类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的分布情况。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4件。

◆ 一审判决结果

通过对一审裁判结果直观分析,目前条件下完全/部分支持的案件有9起,占比100.00%。

◆二审结果

通过对二审判决结果直观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条件下,维持原判2件,占50.00%;其他1例,占25.00%;改判1件,占25.00%。 25.00%。

● 高频监管

现将105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高频次引用的全部实体法条文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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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起诉卖车怎么处理_车辆买卖纠纷起诉流程_起诉卖车的有用吗

通过检索获得上述2020年福建省105起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鉴于检索维度不同等因素,难免会遗漏部分案例,但基本能反映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的整体情况。根据以上检索数据,我们进行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

1、从105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所有高频实体法律条文被引用次数来看,涉及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法律条文被引用次数最多,涉及合同终止的法律条文被引用次数最多。合同被提及最频繁。特别是,涉及欺诈和因欺诈而解除合同的法规被引用频率排名第三。引用法律条文的频率也与汽车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主要索赔类型完全吻合。即105起案件中最常见的索赔类型主要包括:

1.1 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主张违约责任;

1.2 违反合同规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请求解除合同的;

1.3 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并申请“退一赔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一旦发生汽车销售合同纠纷,在福建省,特别是厦门市,请求解除合同的比例非常高,并且此类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比例也非常高。 2020年,福建省请求解除合同案件共38件,占案件总数的36.2%。一审案件中,完全/部分支持23件,占76.67%。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5件,占76.67%。该比例为71.43%。 2020年,厦门市共办理解除合同案件13件,占案件总数的40.6%,其中一审案件9件,二审案件4件。其中,一审案件全部/部分维持原判9件,占一审案件的100%。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2件,占二审案件的50%。

3、涉及“欺诈”的案件很大一部分涉及汽车销售合同纠纷,但法院对“欺诈”认定持谨慎态度。 2020年,福建省共发生“诈骗”案件23起,占案件总数的21.9%。一审法院全部/部分支持的案件仅有3起,占“诈骗”案件的42.86%。

4、主张“三重赔偿”的案件数量并不多,反映出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变得更加理性。与此同时,法院审理案件也变得更加谨慎,不会轻易支持“三倍赔偿”的要求。 2020年,福建省共涉及“三重赔偿”案件7起,占案件总数的6%。 “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法院支持。

5、目前,市场上很多汽车经销商在销售新车的同时,也回购消费者的旧车。二手车买卖存在不少争议。 2020年,福建省共发生病例36例,占病例总数的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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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销售经营中如何规避风险

因汽车销售纠纷与消费者引发诉讼,是汽车经销商最不愿意看到的。但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如果在车辆销售过程中不注重一些风险的防控,汽车经销商往往容易陷入不利的困境。他们经常面临着必须退车以获得退款或赔偿损失的风险。汽车经销商应如何控制诉讼带来的经营风险?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为避免车商在车辆交付前缺乏证据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的风险,建议在售前对车辆进行全面、完整的PDI检查。检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上传。情况;如果测试记录是纸质的,应避免涂改。

2、为避免因不履行合同而产生违约责任甚至解除合同的严重后果,购车合同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并严格按照约定交付车辆购车合同中。所交付的车辆信息不会进行任何更改。应该在购车合同中体现。无论是由于汽车经销商还是消费者的原因,如果交付的车辆与原合同不符,应及时披露和告知,同时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消费者应在协议及相关文件中重新签字确认。

3、车辆销售全过程应披露车辆真实信息。如果交付的车辆存在缺陷,已真实披露,并据此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优惠,应及时、完整地在合同中载明,并请消费者签字确认。当没有证据表明买方意识到缺陷时,避免争议。

4.为避免车辆登记后发现车辆存在缺陷或损坏,导致消费者不接受车辆,建议先与客户验车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在接受客户的委托之前,他们已经检查了车辆并接收了车辆。上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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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论

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机动车消费者应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选择大品牌汽车经销商,在车辆交付过程中认真检查机动车,发现问题及时理性维权。汽车经销商应秉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全面有效履行各项法律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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