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2023年杭州这一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意见稿出炉!今年9月恐将执行新标准!

时间:2024-09-29 阅读:3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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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公立幼儿园

2023年收费标准或将调整

7月7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就《关于调整规范余杭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等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通知称,未收到意见或建议是在征集过程中收到的。

这是因为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6月25日发布公告,就《关于调整规范余杭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等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指出余杭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细则!

具体调整细节请阅读下面意见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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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

目前,相关公告仍在根据征集稿反馈情况发布。如果该通知确定通过并很快正式公布,新标准将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原幼儿园托教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到出发。

也就是说,今年余杭新入园的家长很可能会按照这个新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看看吧!

关于学费调整的意见

省一级幼儿园收费由原来的520元/月调整为700元/月;

省二级幼儿园由原来的400元/月调整为580元/月;

省级三级幼儿园由原来的280元/月调整为380元/月。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改革和规范部分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杭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杭发改价[2021]211号)中,现将余杭区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育教育费)。托儿费分级收费,收费标准为:一级幼儿园700元/人·月,二级幼儿园580元/人·月,三级幼儿园380元/人·月幼儿园。

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的新建幼儿园预评定为二级、三级的,按照相应级别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定等级的幼儿园,按照三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执行。

3岁以下婴儿保育费和教育费标准在相应级别日托班标准的基础上提高60%;半日托班的托育费和教育费标准按相应级别日托班标准的80%收取。

对全日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儿童提供托育教育服务的,托育教育费标准可提高不超过50%。相应级别日托班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

(二)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其他服务收取的费用应当遵循“家长自愿、实收、单独核算、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1. 托管费。托管费限额为每人每学期100元。代管费用项目包括幼儿园购买的手工操作材料费、春秋郊游交通费、教学实践活动费等。幼儿园会按学期提前收取,并单独计算。学期结束时,将向孩子们的家长公布一份名单。任何超出部分将不予报销。

2.难度班费用。托儿所规定的入园时间后如需早送或晚接,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难度班费用。

3.儿童餐费。儿童餐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支出计算收取,全部用于儿童餐费。账户每月都会发布给孩子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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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其他项目(体检费等),由幼儿园代收支付。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首次办理各类证卡收取任何费用。重新签发时,可以收取基于成本的费用。

2、收费管理及规定

(一)助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提前收取。如果家长要求每月付款,则应按月收取。学期开始和结束不足一个月的,学费按日计算(每月学费标准÷当月工作日×当月入园天数)。

(二)幼儿园退款事宜。

入园后因故缺园1个月以上,且已提前办理离园手续的,托儿费减半;

孩子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孩子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的托育费,超出部分退还给孩子。

⭐学费如按学期收取,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1个月,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

⭐学费如按月收取,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按15天计算,超过15天按1天计算月。

幼儿园收取的服务费、托管费按实际缴纳费用结算,超出部分退还给幼儿家长。

(三)除本通知规定的费用外,幼儿园不得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四)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开制度,按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幼儿园教育收费收入和费用账单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展改革、教育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开展成本监督审查,综合考虑幼儿园运营成本和家庭经济支付能力等因素,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在不同的层面上。

3、补贴减免政策

纳入补贴对象的儿童保育和教育补贴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原在园幼儿教育费用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直至离园。以往文件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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