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中心闲置车辆出售公告

时间:2024-09-28 阅读:6 评论:0 作者:admin

为合规合法处置国有资产,政务中心车辆处置组研究决定,将未出售的车辆向社会公开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出售车型:本田、丰田、新山地、万力、天逸等车型,共15辆。

2、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12日

3、销售地点: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04号(原汽车服务公司院内)

4、车辆销售价格:按照车辆售完前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加价协商(附表)

5.部分车辆图片

六、其他事项

1. 车辆销售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中央财务付款后,采购完成;

2、车辆购买后,除无法正常转让车辆外,无退款条款。买家需在财务部缴纳5000元押金后才办理车辆过户。看到存款依据后,我中心会协助转账。押金将在转账完成后返还。

七、特别注意事项

1、买方须自交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2、办理车辆过户时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3. 车辆如图所示出售。

八、财务部付款联系人及电话:

徐敏 6875562 13909908902

九、生产运营部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邓九阳 6883914 13909906778

十、纪检监察组监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熊佐涛 6840373 1370990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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