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原第二机械工业部于1979年成立的天水地质学校,成立初期以培养我国核工业发展所需的铀矿地质勘探与勘探人才为主。2001年7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甘肃省首批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甘肃天水。专业设置涵盖资源环境、土木工程、生物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财贸、旅游、文化艺术等13个大专业门类45个招生专业,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等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先后荣获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甘肃省“双高计划”A级建设单位、甘肃省文明校园等荣誉。拥有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习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全国公开招聘地质学院院长,热忱欢迎优秀人才加盟我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质学院院长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内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师德、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坚持原则,敢于承担责任,作风民主,公正廉洁,奉献爱心;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能准确把握招聘岗位所涉及学科的发展动态,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3)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意识,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行政管理经验;
(四)具有地质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聘用期间能够全职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接受处罚期间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7、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8.被开除学籍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入职后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存在需回避的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全面行政管理工作。
(二)推动学院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升学院专业发展水平和影响力。
3.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队伍。
(四)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国际化水平。
(五)加强产学研合作,与学科相关企业合作,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聘用期限及报酬(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1)从编制外招聘的,以合同制干部形式聘任,聘任期间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
(二)地质学院聘任院长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实行年薪制,参照《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年薪不低于40万元,具体可以协商。
5. 申请程序
1. 开放报名
申请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报名表
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后发送至736095773@qq.com报名,邮件标题请注明“我的名字”。
3.申请材料应包括:
1、填写《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地质学院院长求职申请表》(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学历及学位证明(从最初学历开始提供)。港澳地区留学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及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4.2019年至今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3-5篇代表论文;
5.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6、所申请职位的求职想法和期望目标,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录取,主要考虑申请者的专业学术背景和相关程度、学术成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并结合学校建设规划确定进入面试的申请者,未通过筛选的申请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测评拟任人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等,深入了解拟任人的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情况。
6.确定调查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果,综合分析判断,按有关程序确定拟任人选,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延期聘任。
7. 检查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了解,了解其履职情况、工作业绩、行业声誉、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告、任职(调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不影响聘用人员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经投诉发现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全面真实,一经发现有伪造学历、虚假经历、学历造假、隐瞒病情导致体检结果造假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录用后发现弄虚作假的,解除聘用合同。原则上应聘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6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2)本公告解释权由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