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3个,招聘要求如下:
1.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3人)
职位要求:
30岁以下,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统计学、审计学、法律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资格审核需有学位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性别不限。共产党员优先考虑。因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大,经常需要加班、夜班。
(本公告所称30岁以下指199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被判有罪,但是不承担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
(三)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或者被撤职、开除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受到过公安机关不良行为处理的;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人。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简历筛选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登记应聘信息,经初审合格后,关注后续评估通知。
2.报名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4月24日17:00。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至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办公室,在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点击“查询/打印资格审核结果”即可查询是否通过网上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所报职位招聘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相一致,并须真实、准确。
3.人才考核安排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4、人才测评结束后,安排资格评审。
5、报名及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0551-62799219/62799217。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打印的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核实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与应聘人员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相符,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或通过资格审核但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招聘动态。
3. 体格检查和调查
1、体检标准参照相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参加该岗位人才测评的应聘人员中,按总分最高到最低的顺序,按同等人数进行替换,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天。
四、聘用程序
对公示无异议的,与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年薪不低于7.5万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审稿人:晁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