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实验中学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承包​竞标方案经营

时间:2024-09-20 阅读:6 评论:0 作者:admin

重庆市潜江实验中学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合同管理

招标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本着“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的宗旨,让我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和服务职能,经校务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1.商业模式

1.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承包运营,学校与中标人签订承包运营合同。

2、投标人(有限公司)报名条件:

①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经营记录。

② 颁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③ 聘用人员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签订合同时需满足此要求)。

2. 业务范围

1、文具:黑色钢笔、圆珠笔、钢笔、铅笔、胶带、笔记本、橡皮擦、三角板、尺子等。严禁售卖辅助教材、扑克牌。

2、日用品: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衣粉、餐巾纸、卫生纸及卫生巾、电池等。严禁售卖刀具、玩具、鞭炮及打火机等。

3、副食品:预包装食品(须有明显标识并在区内大型超市有售)及饮料等,严禁售卖方便面、口香糖、瓜子、糖果、烟酒、家庭自制食品如炒饭、面条、油炸食品及煮鸡蛋等。

4.学校认可的其他产品。

3.营业时间

1.师生就餐时间每天可提前或推迟20分钟。

2.学校及老师可随时购票、取票。

3、可向学校申请在周末、运动会等学校大型活动期间运营。

四、合同期限

2021-2022学年为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7月15日,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学校将重新招标承包运营。

五、经营地点

校园内原有超市经营地点(特殊情况可能调整),超市原则上分为男、女超市(可现场检查)。

6. 产品价格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售卖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区家汇、西万家等大型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促销价除外)。

七、责任要求

承包商的总体职责是管理学校学生生活服务中心的物品、人员、设施和环境,保证学生生活服务中心的正常、健康、安全运行。

1、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中标人必须持有独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为中标人本人,并按学校规定准时经营,所售商品价格须报校后勤处备案,不得私自抬高商品价格,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必须每天打扫卫生,室内六面保持明亮,室外50米范围内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整体效果良好,摆放物品的柜子要保持清洁、干燥、无杂物,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内不得堆放无关杂物。做好防蝇、防鼠工作,室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

3、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外围区域严禁堆放垃圾,严禁丢弃塑料袋、餐巾纸、饮料瓶等。服务人员打包食品时,应将包装袋留作垃圾。确保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4、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或健康证,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或任何饰物,必须尽力保持个人卫生。

5、严把食品进货关,规范进货渠道,建立持证采购制度,做好进货记录,严禁销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杜绝“三无”产品。需要冷藏的食品必须放在专用冰箱内冷藏销售。严禁销售过期、即将过期(过期前一个月)、受污染的食品。食品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潮、防变质。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退回供货商,必须与供货商联系,及时处理货品,不得销售或留存,并做好退货记录。

6、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体贴,尊重学生人格,虚心接受正确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内严禁吐痰、打架斗殴。物品应及时归还学生,如无法辨认失主,应及时交回学校。

7、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决不能麻痹大意。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触电、防中毒等工作,确保安全。不准私自接电线、乱用电器,停电时要用蜡烛。注意安全,不用灯时要立即关掉。负责维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内外秩序,及时处理纠纷。

8、要求学生排队购买,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9、投标人须持有核酸检测证明到校报名并投标。

8. 考核办法

1、承包方签订合同时需缴纳承包经营保证金30万元,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没收保证金;无上述情形的,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学校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方。

2、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按中标价分两期支付合同费。

3、承办方违反经营范围、商品价格、营业时间及以上第七项(责任要求)的,第一次扣除承办方押金1000元;扣除运营方押金2000元;第三次发生,学校有权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运营合同,取消运营方运营资格,扣除运营方押金2万元,解除合同。

4、承包方若将业务转包,学校将取消承包方资格,没收业务保证金。

九、招标方式

1、投标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准备好各类材料及投标保证金10万元(现场交纳保证金),中标人保证金将转为承包运营保证金,现场签订承包运营合同,中标人如不履行合同,学校将不退还保证金,如投标不成功,学校将当场退还保证金。

2、本次招标起拍价为人民币65万元,招标方式为现场公开招标,投标人第一次投标自行竞价,第二次投标以后每次投标在前一次投标基础上增加人民币5000元,最高投标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投标方式招标。本次招标将以最高投标价中标,按投标价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因个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人依次接任。学校不退还放弃中标人的押金。

3、竞标过程中,学校将邀请区教委纪检监察室、学校党支部、学校教师代表、学校聘请的律师等进行监督。

4.投标时间: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前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及投标承诺书;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缴纳保证金,10:00开始投标。投标人号码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按号码就座,每人投标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5、投标地点:学校会议室(仇勤楼5楼)。

6、联系人:曾建军,联系电话:13896855959

10、本计划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学校行政委员会。

重庆市潜江实验中学

2021 年 8 月 19 日

附录1:

重庆市潜江实验中学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合同管理

招标方案

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对校园超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报名参加。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1日下午5点结束。

2. 任职资格:

1.投标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相应经营资质和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并有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交法人及项目经理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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