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设“盲盒岗位”引热议,公司抖机灵,网友不领情

时间:2024-09-18 阅读:6 评论:0 作者:admin

近日,杭州某公司发布的一则校园招聘信息引发关注,因为其设立了“盲盒岗位”,但未提供具体岗位内容和任职要求。“盲盒工资还有吗?”不少网友开始玩起了话题,一时间成为热搜。

该公司表示,设立“盲箱仓”是“为了招聘人员的利益”。相关负责人说:“大学生求职时,经常面临求职信不准确的问题,投递简历出现不匹配的情况后,可能就认为自己失去了进入公司的机会。”“盲箱仓”就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起到调节作用。

但从网友们的调侃来看,大部分网友的评价并不高。“给经理开箱就算隐藏物品了吗?”“高情商:盲盒帖,低情商:烂到说不出来”,各种段子层出不穷。迫于压力,公司取消了“盲盒帖”。

“盲箱作业”一词听起来像是用人单位的巧妙伎俩,人们好心猜测,其目的很可能是为了在双方调整好关系后,增进对求职者的了解,确定工作岗位,从而增加招聘的成功率,降低招聘时的试错成本。

但这种“盲箱作业”势必会导致不透明、不公开,有违法犯罪的嫌疑。《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作为企业,当然应该在招聘时告知岗位基本情况,让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如果随意开“盲盒”,很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因为岗位约定不明确,入职后,用人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随后可能无力索要赔偿,维权面临极大困难。

这种“盲盒工作”并非首次出现,有媒体发现,早在2022年,“盲盒工作”和“盲盒岗位”就已在网络上出现,雇主打着“HR帮你发掘潜在未开启机会”的幌子,甚至有多个“复活”机会,花样真的不少。

入职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不是不可以,但用人单位还是需要详细交代岗位如何协调、考察/实习期有多长、如何保障双方权益、一方不满意如何解除合同等。像这则新闻中的公司,招聘启事中的“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都只有一个“1”,再无其他信息,给求职者留下无穷的悬念去猜测,本身就埋下了侵犯求职者权益的坑,难免遭人诟病。

而且“盲盒招聘”的社会认知度并不好,人们普遍不喜欢这样的行为。从求职者的角度来看,这就像是对自己的“戏弄”——雇主知道自己处于强势地位,可以挑三拣四地挑选求职者。即便不告诉职位的具体条件,他们也相信求职者会蜂拥而至。这种态度透露出一种优越感。

因此,建议雇主不要搞“盲箱招聘”之类的“创新”,无论如何,这都会增加招聘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度,如果这种趋势蔓延开来,雇主们或许“心存良心”,但又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控制”求职者。

劳工部门也应对类似现象保持警惕,对可能涉嫌违法的招聘进行干预。在就业市场,公开、透明、平等权利是最重要的基础,不需要耍小聪明或耍小手段。

本期编辑:谭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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