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物品信息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一招教你认定

时间:2024-09-17 阅读:10 评论:0 作者:admin

随着消费理念的发展,互联网+二手物品交易平台的模式受到越来越多年轻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一些商家为了增加收益,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开设账号,以交易闲置物品的名义进行产品广告宣传。交易发生纠纷后,以不是产品广告为由,拒绝承担经营者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仅白云区闲置平台相关投诉举报就已近300起。近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二手平台交易纠纷,双方就退货退款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线索源自一则投诉,投诉称,某商家在闲鱼二手货交易平台上出售手机,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手机“与描述不符”,遂向商家要求退款,但商家以属于自用闲置物品交易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经调查发现,在上述手机买卖合同成立前,该商家曾多次通过其闲鱼二手平台账号出售手机等通讯工具产品,并非偶然、小规模的闲置物品处置,超出了一般二手闲置物品处置的合理范围,且有持续向外售卖商品牟利的意图。

因此,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该商家闲鱼二手平台账号交易记录中记载的商品类别、交易笔数、交易频率、交易价格等综合信息,认定该商家具备电商经营者身份,以盈利为目的持续售卖二手商品,应当承担经营者责任,其利用闲鱼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以推销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商业广告。

二手商品交易的本质是循环经济,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再利用而发展起来的绿色购物模式。因此,如果要求卖家承担过多的义务和责任,将不利于商品的流通。因此,与购买全新商品相比,消费者在二手商品交易中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一是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前,应与卖家充分沟通,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商品信息,如查看商品描述、图片、视频等,以了解商品真实状况;二是应关注卖家过往交易情况、信用评级等信息,以评估卖家的可靠性;三是应注意交易安全,尽量使用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避免私下交易,并保留聊天记录、付款收据等交易过程,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关联】

问:在二手交易平台发布物品信息是否构成商业广告?如何认定?

答:商业广告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其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的活动,其本质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商业行为。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商业广告,应首先识别销售者在交易中的行为,综合考虑其商品来源、商品种类、交易次数、交易频次、交易价格等,再判断是否属于“以营利为目的连续销售”的商业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悦通讯员:刘炜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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