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绕道进人”“近亲繁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规来了

时间:2024-09-09 阅读:9 评论:0 作者:admin

中国网9月6日讯(记者 赵晓文)为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了要求。

不得借“引进人才”之名“绕路招人”

通知明确,要加强公开招聘统筹,改进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工作,坚持地方、部门统一组织和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相结合,防止和解决招聘工作过于分散带来的问题。国家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基层岗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同时,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大型、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较大事业单位可按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实施招聘。对高校等场所“校园招聘”或“现场招聘”,以及按规定通过直视方式公开招聘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要求履行招聘计划备案程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限制报考。不得以“引进人才”等名义“绕路招人”,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对部门确定的因工作需要不宜公开披露的保密岗位,可以不进行公开招聘,但要按程序上报招聘计划。

有效防止“近亲繁殖”问题

《通知》要求,优化任职资格和资格审核工作,合理设置任职资格要求。要注重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品德第一。要综合分析岗位职责、近几年招聘情况等,明确招聘岗位类别和层级,科学设置招聘岗位类别和层级,不得设置学历、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针对性或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防止出现“裙带关系招聘”、“个人看人”等问题。

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原则上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员准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不进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要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对与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要主动报告,严格审查筛选,防止出现“近亲繁殖”问题。

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范围不得任意扩大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加分等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范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要规范本地区已有的优惠政策,确需继续执行的,须报中央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

对招录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共享、查询机制。对公开招聘投诉举报,要按照权限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的,要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及典型案件要及时调查核实。请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责任编辑: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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