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汽车过户流程

时间:2024-08-28 阅读:139 评论:0 作者:admin

北京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建有5000平方米的车辆检测区和7500平方米的现代化过户大厅,北京市交管局、工商局在场内设有常驻机构,过户登记、出具检验证明等手续均可在场办理,为车辆过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1. 转学所需材料清单

车辆检查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 机动车登记证原件

车辆检验提示:

1、确认车辆过户时无违法行为及未竟事宜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2.确认车辆没有被改装过。

3.车辆被封存并受海关监管,无法转让。

4、提前清楚标注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避免影响检查速度,节省时间。

5.确认轮胎规格与登记证数据一致。

6.确保车辆配备三角标志。

7. 2018年1月1日后生产的车辆必须配备反光背心

转账交易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北京小客车配额确认通知书2份

4、买卖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买方暂住证、军官证、营业执照)

5、《北京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一份

6.(卖方代理人必须是第三方)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转让登记

这座城市

1. 买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买家身份证明如非本地居民,需提供有效本地居住证(卡)或本地居住证(卡)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居住证需买家本人到场并通过北京通APP进行人脸识别。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移登记表

6.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及检验证明

7.继续使用原号牌申请表或放弃使用原号牌通知书

8、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请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小客车配额

10.机动车号牌

搬迁

1. 买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买受人户籍居住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的,买受人须提供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移登记表

6.机动车检验记录表及检验证明

7、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请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机动车号牌

2.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将不允许您转让所有权

1.机动车载明的内容与车辆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2.处于海关监管之下,但海关尚未解除监管或者同意转让的机动车辆;

3.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未满一年的机动车;

4.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件、资料无效;

5.机动车来源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源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7.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8.机动车被盗、被抢劫的;

9.机动车发生尚未解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10.申请小型、微型客车转移登记时,未提交本市有效的小型客车配置、换发指标的;

11.因离婚分割财产或将多辆小型、微型客车转让给父母、子女,但未提交本市小型客车指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核查结果或《北京市牌照小型客车登记资格变更或转移申请表》的;

12、申请京B摩托车转移登记,现车主住址在本市城区六区;

13、现车主为个人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转移登记。

三、文件要求

(一)临时身份证要求: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到窗口办理转户手续。(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个人页)

(二)身份证消磁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办理转卡手续。

3.个人买家证件要求:

1.您需要使用最新版本的身份证件来完成转移手续。

2、如有临时居留许可或证明,须有效并可转让。

4.个人卖家资料要求:

1.您需要使用最新版本的身份证件来完成转移手续。

2、如果名称中含有以前不能输入的生僻字,现在可以输入了,要先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再办理过户手续。

(五)公众账户文档要求:

1.凭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办理转移手续。

2、已办理注销登记的销售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登记批准通知书。

特别提示:转接要求可能会有变化,请以现场要求为准,建议您在转接前先拨打2SC咨询电话010-83638888进行详细咨询。

本文链接: http://01280.cn/2024/08/2789/ 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区 交流一下吧!

共有0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