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高新区宏伟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兴华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林源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园区、兴华园区、林源园区)实际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红卫园区、兴华园区、林园园区三个专业化工园区,是大庆国家高新区“一区三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庆市发展石油化工产业的主战场。为深化园区企业改革,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大庆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3月投资成立了三个化工园区管理服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性质为区属商业类国有企业(市级单位)。三家公司分别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大同区,主要负责红卫园区、兴华园区、林园园区的日常管理运营服务工作,具体负责园区的产业发展、安全环保、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企业服务、资产运营、党建信访稳定等工作。
2.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2024年大庆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社会招聘计划》(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6、服从招聘单位对职位的安排与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要求
1. 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部分岗位对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技术职称、专业资格的,可不受专业限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与所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仅“与”、“和”、“与之”、“和”、“以及”等连接词不同,或多一个“专业”或少一个“专业”(类似词:“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多一个“学习”或少一个“学习”等,即可报名;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在所应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中表达为两个及以上,如毕业证上的专业为“绘画(中国画)”,所应聘职位的专业要求表达为“绘画”、“中国画”等,即可报名。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实际年龄应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指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所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犯罪处罚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各类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人员;
6.参加过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其他非法组织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回避原则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网站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具体请参见《报名须知》(附件2)。
3.每位应聘人员仅可申报一个园区的一个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应随时查阅资格审查结果。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报名系统通知补正资料。报名截止后未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报名无效,不再通过报名系统通知应聘人员补正资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报名,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立即完成缴费确认。报名费为45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16:00。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还。
6、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的应征者名单将在大庆高新区网站上公布。
(二)能力评估
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进行集中能力测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能力测评结果,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在大庆高新区网站进行公告。
(三)巡查与体检
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面试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体检内容和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进入考察体检阶段后,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则按能力测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空缺岗位。
(四)宣传与手续
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庆高新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发现存在影响聘用问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补录用。公示期后反映问题人员,不再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园区公司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审查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优惠
(一)薪酬福利。详见大庆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招聘计划(附件1)。
(2)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算,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一)应征人应密切关注大庆高新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征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应征人而导致错过链接,应征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由大庆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459-60419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83011
附件1:2024年大庆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社会招聘计划
附录2:注册说明
附件3:承诺书
大庆高新区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