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人,这所学校公开招聘

时间:2024-08-23 阅读:144 评论:0 作者:admin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与任职岗位相适应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专业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

(六)具备招收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除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人员不得报名;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人员不得以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已在安丘市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处分、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托或受聘单位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报考该职位须经指定、委托或受聘单位同意。

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9年第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

凡全日制高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级技师(含技师)专业资格(专业技能等级),可凭学士学位报考相应岗位。

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职位。

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如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规定要求,且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博士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经政审、体检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博士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免予录用。延期招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招聘手续,到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招聘,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以整年整月累计计算,计算期截止至2024年8月。

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已参加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取得纸质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承诺在政审、体检阶段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具体要求、岗位要求、招聘人数等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 注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2024年8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index)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初审后将自动替代原信息。招聘单位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2024年8月24日16:00后,如该单位未进行初审或初审未通过,则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亦不可再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并与考试时所用证件信息一致。对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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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格条件,请查看附件职位汇总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2024年8月25日11:00

招考部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要求其补充。

3. 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1日11:00—2024年8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

报考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科目。符合免试费用条件、享受扶贫政策条件和监测帮扶防止返贫条件的,无需在线缴费。在报名系统完善报名信息、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4年8月25日16:00前提交免试材料,包括:(1)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保证明;(2)本人身份证。免试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qgwy133@126.com。在线提交材料后,请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536-4396133进行确认。免试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并确认的,不享受免试政策,导致报名不通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成功缴费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表、承诺书(面试专用),具体打印时间以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下同),请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报名完成后,对最终确定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详见附件),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招聘计划减少、取消情况将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附件中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变更申请方式仅限一次。如有特殊规定放宽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并保持沟通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前后两次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采取专家评审方式,通过面谈沟通、审阅成绩材料等形式进行,经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纳入拟聘岗位体检范围人选。

高技能人才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答辩。

专业教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专业教师任职资格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学基础知识约占笔试分数的15%,专业知识约占笔试分数的85%。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员工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及格分数线,由安丘市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笔试成绩确定及格分数线。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规定办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外,被选中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还须按照招聘部门(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权利。

资格审查具体事项以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面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面试人选为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及格分数为70分,分数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人选,按照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从高到低依次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中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如出现笔试分数线最后一名有多名候选人相同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有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开考比例未达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内容为试讲,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详见附件)。面试总分为100分,如需进行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面试及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并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高层次人才岗位、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相同时,进行补考;专业教师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补考。

面试相关事宜以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检查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有无应回避情形、与招聘岗位匹配程度等,并复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重点审查“三年龄、两历史、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对问题查清不到位、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核查体检工作组将实事求是,对核查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书面核查意见。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核查和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核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报名人员成绩总和同等数额递补。

检查体检具体事项以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六、宣传招募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应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补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录用意见,并按管理权限报安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应当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未满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避免错过影响考试录用的重要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者,应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自行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之前”均含现任级别和基数。

本通知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6-439613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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