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悠14万办了健身卡,冷静后退卡要赔4.5万?

时间:2024-08-18 阅读:9 评论:0 作者:admin

案例回顾

2019年6月20日至21日,金女士在金吉鸟健身会所参加价值7万元7.92万元的私教课程,一次性支付费用14.92万元,签订了有效期5年的私教课程合同,共计420节课。

他们会帮你拉伸、练肌肉,你没钱了还会借钱给你……在预付了14万元办了健身房会员卡后,金女士回到家才平复心情,感觉自己被骗了。

6月23日,金女士来到金吉鸟健身会所万象都会店要求取消课程、退款。

容易退款吗?

当金女士向对方提出退款要求时,对方却打开了《合同》背面的《会员条款》,根据会员条款规定,金女士若单方面违约,将需要支付30%的违约金,也就是4.5万元!

金女士多次与金吉鸟健身俱乐部交涉未果,7月1日,她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但金吉鸟健身俱乐部依然置之不理。

7月16日,金吉鸟健身会所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本不知道金女士需要退款,并称发卡属于店家违规操作。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可以在15日内无理由申请退款,金女士6月23日申请退款,但已经是7月16日,这是故意拖延吗?

南京秦淮区商务局一位人士称,7月1日,金女士拨打12315投诉,要求金吉鸟健身会所15日内无理由全额退款。

法律专家认为,金吉鸟健身会所与金女士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在正面约定30%的违约金,而是在背面的《会员章程》中约定,这一条款涉嫌不公平条款。

赵淑红律师表示,违约责任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写入合同内容,而不是以内部规章的形式放在合同背面,而且对方并没有签字,不属于合同内容,不能作为约束对方遵守合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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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金吉鸟健身俱乐部同意给金女士全额退款,且无理由退款。

使用预付卡有技巧

金吉鸟健身俱乐部以“课程合同”的形式收取了未来5年的14万余元私教课程费用,这笔费用其实是预付卡金额,这属于灰色地带,涉嫌变相收取预付款,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2017年《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运营商发行单一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付卡)的,单张注册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未注册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限。

使用预付卡有技巧

第一种:卷款潜逃

这真是太残酷了,我找不到人诉苦,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第二类:退卡时遇到“不公平条款”

商家就变脸了,你要退钱就退,没问题!但是限制条件很多,不同意商家就把合同拿出来,唉,什么时候合同里有这么多条款,我签的时候都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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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遭遇“强制服务”

你申请了一张卡,并且使用了,突然商户告诉你店铺要升级,或者已经转让,店主已经变更,如果想继续使用这张卡,就得给卡充值。

第四类是遭遇“虚假宣传”

所谓天上掉馅饼,充值返利,买卡送次数,算了算了好像很划算,但发卡之后,真正要用的时候,他们却告诉你:不好意思,返利、送次数都是有条件的。

事实上,针对这些套路,相关部门已经做出不少努力:

法律链接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通过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有权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消费者尚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预付款利息;消费者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优惠方案扣除已消费的金额,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经营者停业、关闭或者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经预付费用的消费者,并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经营者未提前通知已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适当安排,未提供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且无法联系到消费者的,视为欺诈行为。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大家,不要被各种商家忽悠,办理一些不切实际的会员卡,进行不必要的消费。同时,一旦被忽悠,也不要默默承受损失,要好好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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