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2022年龙江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时间:2024-08-17 阅读:16 评论:0 作者:admin

(三)注释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2. 学校将根据应聘岗位排名,优先录用,若岗位空缺,则择优录用。

3.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位证、网上打印的申请人登记表(一式四份)(正反面)(见附件2)。

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能证明申请人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蓝底或红底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在学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请妥善保管,作为应聘意向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22年5月31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人的,地方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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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体格检查

体检考核人选按招录岗位1:1比例确定,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结果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区、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到岗工作。

三、相关治疗及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县卫生局、人事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执一份,聘用期限为三年。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录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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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殊岗位津贴。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四)已完成聘用并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可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就业人员提供人才中介等服务。

(五)入职人员经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同意后,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体系,但乡镇卫生院有空缺的,不予录用。

来源:龙江县人才办公室

版面|【汇聚英才】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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