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县中小学岗位需求,平邑县劳务合作公司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教学服务人员”366名,派遣到平邑县部分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及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平邑县户籍或出生在平邑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敬业的工作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初中岗位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人员须具有师范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或非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高等技工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取得高级工或预备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全日制高职(专)、本科毕业生报考岗位。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
6.符合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平邑县招录的政府购买教学服务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存在恶意失信行为并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且尚未撤销职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资格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上午9点至2024年8月18日下午5点,逾期未报名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2. 报名表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注册时上传照片一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应聘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替代前一次提交。
3. 初审资格审查及付款
1.网上初审、报名查询时间:2024年8月17日11:00至2024年8月19日17:00。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者,须于8月17日11时至8月20日11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每人需缴纳40元考试费。拟享受免缴考试费的低保家庭、脱贫攻坚、政策性惠及人员、监测防返贫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后,点击菜单栏“报名免缴费申请”,并于2024年8月19日16时前按系统提示上传免缴材料,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中,低保家庭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收入保障证明;已脱贫、享受政策性惠及人员、监测防返贫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8月20日11:00前登录登记系统查询减免申请状态。如减免申请获批,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获批”,超过缴费时限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1、笔试时间:8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为准考证,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9:00。
2.笔试科目:所有岗位均需参加一门笔试,内容涵盖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理论、教材与教学方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笔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按成绩和岗位(附件1)进行体检考察,并在报名网站公布结果。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本科毕业时间从高到低、本科毕业时间从早到晚、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从早到晚的顺序录取。成绩相同时,进行补考。
4、资格审查地点:平邑县人力资源市场(纵胜路与平居路交叉口北100米)。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材料:
1、《平邑县劳务合作公司招收教学服务人员登记表》三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持有国家承认的师范专科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提交向教育主管部门报考的注册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成绩单及完成教育教学实习的证明(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如户口不在平邑,需提供原籍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