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100人!(附岗位计划表)

时间:2024-08-14 阅读:12 评论:0 作者:admin

2024年阜阳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第三批)

阜阳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警(以下简称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空缺职位数量

请应聘人员认真查阅岗位列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职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应聘人员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与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单位的安排和任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形匀称,身体素质良好,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明显生理缺陷和特征,无传染病、残疾、口吃、听力障碍、色盲、纹身等;

5、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计算同理);

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招收退役军人的岗位,退役军人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要求高中毕业,但必须在第一个聘用合同期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聘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8.具有履行职务所需的专业资格或者专业技能;

9、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考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本人或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联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

2.本人或其家属或者主要社会交往对象正在服刑或者接受调查;

3.依照刑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等处罚的;

4.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资料的;

5.因吸毒、卖淫、赌博等罪名受到处罚的;

6.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7.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受过撤销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反纪律、规章被开除的;

9.个人信用记录严重不良者;

10.现役军人;

11.应届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12、阜阳市公安局在职辅警一名,其原为阜阳市公安局辅警,合同到期前辞职。

13.聘用期间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4.被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处于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

15.其他依法禁止报考或者受聘为警察辅警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公安民警、执勤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不得报考与公安民警、辅警同一部门、直接管理或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职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管理等岗位。《行政回避条例》对应当回避的岗位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岗位条件及要求中,“大专以上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上述人员还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遵循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综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用100分制,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评估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全面了解应聘者资质条件、法律法规遵循情况、岗位匹配性等,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 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阜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通过资格初审但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个人报名后,须于8月19日17:00前,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8月19日17:00前更改个人报考信息。

4、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立即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最迟须于8月20日17:00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 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3、体能测试分纵跳和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纵跳和1000米跑考核不超过3次,纵跳和1000米跑考核为合格(男子≥260厘米,女子≥225厘米),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跑步考核;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考核一次,实行计分制,满分100分,基础分60分(男子1000米40分,女子800米4’25”、女子800米4’20”)。每增加1秒扣1分,每减少1秒加1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经纵跳、触地高度测试合格后,以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作为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为第三名)。

4、体能测试结果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选名单。若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笔试。若招录岗位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足规定的,则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评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5.考试期间缺席、违反纪律、放弃某科目、成绩为零分或被认定为无效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

6.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申请人,费用不予退还。

3. 笔试

1.笔试考生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2.参加笔试的考生请登录阜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笔试费用,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办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管理条例》)、汉语基础知识、时政知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专业能力测试等,总分100分,限时120分钟。

4、笔试加分: ①烈士、因公殉职、致残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可得10分。 ②曾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英勇事迹有功人员”称号的,可得5分。

加分将从其中一项开始计算,加分不累计。加分相关文件、资料须现场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核。如不能按时提供文件、资料,视为自愿放弃加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结果。为保证新入伍公安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取得最低35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6.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笔试的申请人,费用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前,阜阳市公安局负责对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以阜阳市公安局网站()公告为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能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和资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

(五)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体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按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最终入围名单)。如有多位报考者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综合得分相同,则同时进行面试。如比例低于规定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人数。

2、由于应聘人员数量较多,每个职位需安排两个以上的面试小组,为均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得分的差异,保证公平,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最终成绩=应聘人员面试原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体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同小组同职位应聘人员面试平均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4、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过阜阳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打印面试通知。

5、应聘人员请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6、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名四舍五入),最低分设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7、面试结果将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

8.已缴费但未参加面试的申请人,费用将不予退还。

6. 结果综合

1、考生最终成绩将按照3:3:4的比例综合考虑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并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以上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百分制分数点后两位,对小数点后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考生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定级;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择优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体能测试成绩择优确定;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决定)。

7. 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4、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后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取消体检。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专项标准(试行)》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再重检,包括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八)调查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到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录用时的资格终审等,并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诚信等,以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或者主要社会交往的实际表现,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需要应聘人员回避审查的情形等。如发现应聘人员上岗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不配合考察工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债务人信用监督和警示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如果调查结束时被调查对象仍为失信债务人,则属于未通过考察阶段。

(九)宣传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如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举报存在问题并有证据证明影响聘用,将取消聘用资格。

10.建立后备人才库

面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按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50%纳入后备人才库,作为应聘人员进入后备人才库招聘。当同一岗位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将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筛选,从低到高依次从后备人才库招聘。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为一年。

11. 就业

1.主管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初次聘用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期限。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期间,录用人员按照阜阳市公安局警辅人员分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经费由主管单位地方政府财政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阜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阜阳市考试院参与指导,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公安局全程监督。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凡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在报名、录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签订的录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阜阳市公安局网站()上的公告,及时查阅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时间,以及体能测试结果、笔试结果、资格审查结果、面试结果、综合成绩、录用公告等。因未及时查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应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工作名录中所称“退役军人”仅限于具有阜阳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包括阜阳市三区五县的退役军人。

(六)咨询电话:

0558-3592996(阜阳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

0558-3592996(阜阳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

0558-2353023(阜阳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为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即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七)本公告由阜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阜阳市公安局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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