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管知识科普|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过户)指南

时间:2024-08-13 阅读:150 评论:0 作者:admin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车

但购买二手车涉及所有权变更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转移

如何转移车辆所有权?

我已经特别准备了

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转移)

知识点总结

赶紧收藏起来吧~

相关法规

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公安部令第164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必须办理完毕该车辆全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移登记,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应当同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机动车质押登记期间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同时办理新的质押登记。

申请材料

申请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送检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证据;

(3)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机动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放行证明或者海关同意的转移证明;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书。

笔记:

①信息共享、联网核查后,无需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②车辆管理必须收缴车牌、行驶证,建议不要提前摘除车牌,没有车牌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此服务可由代理人办理。如由代理人办理,代理人还须提供:

1、个人车主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建议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

2、对于企业用户: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特别提示:

2023年6月1日起,公安部公安交通管理将正式实施11项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便民措施。此次推出的乘用车“一卡通”(身份证)新措施,主要适用于小微非营运乘用车的登记(新车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更换车牌、登记证、行驶证等业务,不适用于小微乘用车及“使用性质”不为“非营运”的其他车型。

指示

1、机动车可以转让,但车牌号码不能转让。

2、办理本市范围内产权转移,原产权人无需到场,现产权人可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机动车来源证明:

(a)在境内购买的机动车,原产地证明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二手车交易发票。在境外购买的机动车,原产地证明为车辆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译文,但海关监管机动车无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二)被监察机关依法扣押、追缴或者责令退还的机动车,应当有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证明其来源;

(3)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而移送的机动车,其来源证明为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裁定、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根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转让的机动车,以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作为其来源证明;

(5)通过继承、赠与、彩票、协议离婚或者协议偿还债务等方式取得的机动车,来源证明为继承、赠与、彩票、协议离婚或者协议偿还债务的有关证件和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6)纳入资产重组或整体资产出售的机动车来源须有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证明;

买卖登记车辆需要什么材料_买卖登记车辆需要什么资料_车辆买卖需要登记吗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并转让给下属单位的未登记机动车,其来源证明为部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转让证明;

(8)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并转让给下级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为该单位出具的转让证明。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转让给其他下级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为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让证明;

(九)被盗、抢劫,经公安机关破案归还原所有人并赔偿损失的机动车,其来源证明为权益转移证明。

过程

买卖双方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携带服务证件按时驾车到就近车辆管理所或工作站→检验车辆→到服务大厅取号→受理→付款→交回原机动车号牌→选号→领取号牌(现场领取临时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可邮寄或亲自领取)。

选择数字的方式有 3 种:

1、在现场窗口或自助取号机上随机抽取号码(50个选1);

2.网上选择车牌号码,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新车选号】,包括随机选号(“十选一”5次)和自选选号(50次自选机会)。确定车牌号码后,须在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前及时到车管所办理车牌登记业务。

3、使用原预留车牌号(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保留)。

编辑特别提醒

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始终坚持规范、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窗口服务合法、公开、便捷、高效

不要相信黄牛的伎俩

切记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业务

崇左市周末(6月15-16日)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业务处理公告

办理业务地址: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崇左市江州区环城西路江州路口往江州镇方向2公里)

营业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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