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

时间:2024-08-12 阅读:9 评论:0 作者:admin

高碑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

员工公告

为满足高碑店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将采用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数、考试类别、资格要求等详情见《2024年高碑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须符合岗位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技能要求,除岗位信息表另有规定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为准;

6、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年龄要求,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之间,如该职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7.拥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校、广播电视大学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该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具有该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资格与学位认证工作;

8.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制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9.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期间未找到工作的,其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毕业生。

(3)参加“基层服务计划”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毕业当年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两年内未找到工作(包括返校毕业)。

(5)2024年在国外(地区)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或2023年在国外(地区)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2.岗位要求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高碑店市服务期限满(含2024年)并经考核合格、户籍所在地为保定市的“三扶一帮”计划人员(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与者)。

3.岗位要求中的“退役大学生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类是在保定市入伍,2023年退出现役,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一类是在保定市大学期间入伍,服满兵役后回校退出现役,预计2024年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需求中的“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届毕业生担任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年龄、工作经验、户籍等招聘岗位要求需要进一步确认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以招聘《公告》发布日期为准(2024年8月9日)。

6.留学回国等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者境内院校自办学科毕业的应聘者,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课程一致,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基本相同,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用人单位(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研究领域以及研究生院出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综合评估后同意,可申请本次招聘岗位。

7.技工学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满足专业要求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要求本科学历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以申请要求专科学历的岗位。

8.现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资助,须经现职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或者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大中专学生。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尚未满、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3、报考并入职后存在利益冲突关系的人员。利益冲突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和《河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1. 报名方式及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评审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配比为2:1,报考人数与岗位数配比不足2:1的,将减少拟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不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减少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已缴纳费用的,原路退回考生账户。医学类018岗位不受考试配比限制。

2.报名网址::8064/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8月17日12:00。网上支付截止时间:8月17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技术咨询电话:0311-871022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最后两天报名人数相对集中,请您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您的申请。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在您开始报名前,请您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信息表》,充分了解招聘政策和岗位要求,然后按照“网上应聘报名流程”逐步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报名审核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告知。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申领“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填表、报送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报名系统的重要标志,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4)考生须按照报名网页上的“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格内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名。

(5)候选人提交表单审核后,在收到审核结果前,信息将被锁定,不可修改,一般审核人员会在48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修改信息或变更职位后重新提交或放弃;如“审核通过”,则不可修改。请尽量不要选择最后一刻报名,以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全而导致“审核失败”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网页提示“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认是否报名、缴费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缴费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予退款。

注意:为防止出现“考生已通过支付宝支付,但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未收到费用”的现象,导致报名失败,所有考生完成网上支付操作后,必须通过支付宝支付。请在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支付状态”,如显示“支付成功”,则报名完成。

(七)报名、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及方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应先完成网上缴费,然后于8月21日14时至17时到高碑店市政府办公楼一层113室审核办理减免报名、考试费用退还手续。

具体报名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加盖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印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城乡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审核完毕后,将按原渠道退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试日期等重要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个人证件及资料的保管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窃取、或资料被恶意篡改,影响报名及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

考生报名成功并缴纳费用后,进入笔试阶段。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00。

考生应于2024年8月1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综合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基本公共知识”;

(2)医学内容包括“医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公共知识”;

(3)教育内容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综合常识。

医药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律、职业道德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本知识与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事)、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将以上两门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每门科目约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所有题目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上未作答的视为无效),答题卡机读并记录。考生必须按规范方式填写答题卡,如答题卡填写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作弊、缺席考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不予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请参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和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考场。

5. 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为本次考试同一职位全体考生平均成绩的60%,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被取消后续考试资格,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2 对高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复审,比例内并列倒数第一的考生一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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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年8月21日20时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及格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审查。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参考公务员招考惯例,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3.资格审查

1.评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评审公告。

2.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文件、材料:

①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核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学籍材料(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认证)、身份证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核。

②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书面证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过程中,如计划岗位数与合格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2,则在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用,笔试总成绩相同者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4、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参加面试,凡提交虚假材料、伪造、编造相关证书、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或无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在哪个阶段,一旦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将取消后续录用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28日。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场次安排请参阅《面试通知》。

3.访谈方式和内容。

(1)综合、医学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10分钟,每位应聘人员需回答3个问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反应、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2)教育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时长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准备时间),试讲内容从通用教材中随机选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逻辑、专业知识、授课风格及语调、板书设计等。

4.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各组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过程中,考生只能报所在组和抽签号,不得报到。面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准备室、等候室或其他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讨论。

5、面试评审委员会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由7名裁判员(从外地选拔)、1名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督导员组成。

6、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评分法计分,即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5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者,取消进入后续阶段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次日18:00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7、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笔试或面试缺席一项,综合成绩不予计算。

5. 体格检查

体检人选名单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该比例中最后几位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面试成绩高、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顺序进行体检。体检要求为:学历高、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高、毕业时间早、年龄小。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体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将登录报名网站查阅体检通知及注意事项,不再以电话方式向个别考生发出通知。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补考不合格的考生,将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六)检查

考试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生政治素质、品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审查考生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政治历史问题等。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录用,对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原件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报名资格。对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对录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宣传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更换。

(八)就业

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存在问题举报且证据确凿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存在问题举报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完毕并得出结论后,再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加人员、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录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中,试用期过关的,聘用人员正式录用,试用期未过关的,予以辞退,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报考时,对岗位要求中专业类别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职业高中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

2、违反考试规章制度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章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变造各类证件、骗取证件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格。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及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点,未经同意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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