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市通报领导干部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典型案例

时间:2024-08-09 阅读:12 评论:0 作者:admin

借用其姐姐的名字销售某个品牌的红酒,并利用其权力或影响力来推销该产品;

与他人投资合伙购买二手挖掘机一台,并利用职务便利承接该项目;

为了在专项整顿中逃避责任,他虚假地将股份转让给自己的侄子,并在专项整顿中申报“已撤销转让”;

对领导干部亲属、周围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特殊关系人员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插手工程建设发包等违法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今年7月中旬,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办事行为的规定》,明确了多种处理方式,包括:对“举牌子”的行为必须纠正、制止,“该人应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经组织调整”,否则予以撤职。

在“最严禁令”——《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办事的规定》出台4个月后,湖南多地市州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部分市州还陆续出台了整改措施,对“提篮”、“打牌”行为作出了处理细则。

银行行长因投资一家公司被开除党籍、辞退

2019年11月6日,常德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4起领导干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典型案件的通报。

通报中称,这些领导干部违规投资、经商、开办企业,有的是由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其管辖区域内经商、开办企业,有的是由领导干部本人经商、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推销产品,有的是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经商活动等等。

这些领导干部无一例外都受到了严肃调查和问责。

例如,2013年4月,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国平及其配偶、子女向与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常德大时代影院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截至2018年5月,累计获利245.8万元。赵国平未及时纠正该情况。

与此同时,赵国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赵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2008年4月,鼎城区政协党组副书记涂国祥、原鼎城区政协主席许忠诚夫妇各出资10万元,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常德邦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此后十年间(至2018年),在涂国祥、许忠诚担任鼎城区政协副主席、主席期间,常德邦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先后与鼎城区3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业务往来。上述二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另外两名领导干部本身也涉嫌违法经营活动,常德市国资委原主任赵先涛涉嫌违法经营活动,在担任市国资委副书记、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期间,利用其妹妹名义,为公司谋取利益,赵先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法所得被没收。

中国人民银行澧县支行原党委书记、原行长戴作斌被建议“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他的问题包括:2004年至2015年,以他人名义投资155万元,与同学共同注册成立了澧县羊儿山石膏有限公司、湖南省瑞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其配偶、子女名义投资100万元,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银红珠宝公司,个人收益37.65万元;以他人名义投资30万元,收购湖南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投资开发澧县闸口花园新村项目。

投资购买挖掘机,利用职务之便承接项目

3天前,张家界还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违规从事经贸活动的典型案例。

2007年底,张家界市商业和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钟文平以其弟弟的名义入股,与他人合资成立某化工公司,其弟弟任法定代表人,其妻任公司财务、出纳。2009年至2016年,钟文平夫妇以分红、报销等形式从公司获利24.5万元。

此外,钟文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职务犯罪,对钟文平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9年10月,张家界市城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王光全被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他的问题包括,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多次与他人合伙设立公司。

2016年下半年,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沙底派出所原所长罗志强与他人合伙投资15万元购买了一台二手挖掘机,并利用职务之便承接工程,截至2018年底,罗志强已累计获得分红10万元。

2017年初,罗志强与他人合伙投资17万元经营网吧,2017年底,网吧改建成酒吧,经营期间罗志强共获得8万元分红。

罗志强还故意隐瞒自己经商的事实,未向组织如实反映问题。

湖南省二手挖机个人转让_湖南二手挖掘机交易市场_湖南个人二手挖机转让

2018年5月,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表》,罗志强并未如实填写。

此外,罗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今年6月,罗志强被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上述领导干部案件揭露后,其违纪违法所得均被主动退还或没收。

然而,桑植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廖怀如却​​以妻子的名义在桑植投资了2.1万元水力发电厂,并参加了前年5月桑植县开展的对违反“六涉”经营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清理工作。在桑植县开展的“六涉”经营专项整治中,为了逃脱惩罚,他将股份虚报转让给侄子,并在专项整治中申报“转让已撤回”。

最终,廖怀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法所得。

延伸:股票违规交易也将受处罚

上述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党员干部违规参与经营活动,他们或许没有亲自出面,而是以亲属或其他特定人的名义插手,但本质上还是“靠山吃山”,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力量,来保卫自己的“生意”。

还有更多隐性的,比如原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唐祥林,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欧阳旭,原常德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熊大贵,原常德市委书记陆雄峰……

检索三湘纪检网近期曝光的“落马”官员案例发现,上述官员大多从事过违法经营或牟利活动,有的热衷于“充当中间人”;有的以经商为手段,有的以收受“投资款”为名收受贿赂;有的利用内幕信息炒股、购买金融产品牟取不法利润等等。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原有违法经营罪处罚规定基础上,增加了对违规买卖股票、信托产品、基金等行为的处罚规定,对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实施犯罪的党员干部,也增加了对其家属等特定人员的影响,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进一步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年来,湖南对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多次发出警示,但仍有人铤而走险,除了普遍存在的侥幸心理外,也与一些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漠不关心有关。

岁末年初,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通报典型案例,再次吟诵“严打咒”,发出强烈的震慑和警示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学好个人“业务本领”,廉洁自律,做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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