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有编制!

时间:2024-08-06 阅读:10 评论:0 作者:admin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查明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尚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依法不能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曲江区事业单位聘用的正式工作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网上审核期间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3.定向培训考生须取得委托培训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方可报考(衢江区定向培训毕业生不得报考)。

4.对统一招录、未指定具体单位的岗位,招录工作结束后统一调配,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人员。

5.根据岗位设置政策,对应聘人员不愿承担较低级别工作或者调动较高级别工作岗位的,不得报名;不愿在原聘用岗位上任职5年以上的,不得报名。

6.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非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非2024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不得凭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7、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

8.有《公务员录用考试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准确定录用人选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六)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就业经历、工作经历(资历)、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证件等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5月8日。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资历)。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

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 注册及报名

(一)报名及报名时间:

截至2024年5月8日17时。

(2)报名平台网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登记真实个人信息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选择报名单位和岗位并确认提交,一经确认提交,不得更改。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和应聘。同一招聘项目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未选择应聘岗位、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应聘岗位、未确认应聘岗位的,报名无效。

2.资格预审网上审核

(1次:

截至2024年5月9日12时。

(2)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原因。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变更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重新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由于报名人数等因素,资格初审可能无法在报名期限内完成。应聘人员应尽早确定所选岗位,以免错失变更申请的机会。

3. 网上支付

(1次:

2024年5月7日10:00-2024年5月10日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已完成支付。未按时确认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属于领取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平台“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中注明“领取低保”,并于5月8日16:00前将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或特困证明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472579072@qq.com),邮件名称为“低保+姓名+所报岗位”。该类应聘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无需缴纳费用,经审核后,其考试费用予以免除。如于5月9日9:00登录报名平台,发现状态为“未缴纳”,请及时与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570-3838912。

4. 宣布裁员

(1)本次招聘岗位已缴费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两倍,低于考试配比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相应减少,直至取消。

(2)对于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放弃重新报名资格。

5.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8日。请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衢江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

(二)

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通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区卫生计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及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信息。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达标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指定的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570-3838890。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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