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事业单位!大庆最新招聘信息汇总

时间:2024-08-06 阅读:12 评论:0 作者:admin

大庆市红岗区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区委、区政府决定引进一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引进计划

拟向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专业人才13名,其中向区内医院引进10名,向区内其他卫生机构引进3名。具体引进岗位数及要求详见《大庆市红岗区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扎实的专业知识,能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任职要求

1.对具备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请参见《大庆市红岗区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计划》(附件1),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95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3岁,1990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8岁,1985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能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时所用专业及学历要求一致。本科生、硕士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生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进口。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体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

3.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查出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的人员。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隐瞒情况、冒充他人、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伪造文件等问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III. 引入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完成。请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人才引进公告,点击链接:8090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6时。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申请人取得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电子版。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有效网上学籍核查报告。

以上材料均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系统。报名时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件与考试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可点击链接:8090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岗位数与拟引进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经研究适当减少名额或降低考试比例。相关信息将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能力测评最终排名,确定纳入测评和体检人员名单,名单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人选按照能力测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核采取个别面试、实地考察、严格审查人事档案、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表现。体检内容和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而产生的空缺,可按能力测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人员予以录用;对公示期间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经核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有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办理起薪、职业设置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录用后作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培养。

招聘信息发布_招聘信息_招聘信息发布文案

2.应聘区属卫生机构岗位的,经确定聘用后,将根据区属机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统一确定工作单​​位;应聘区属医院岗位的,经确定聘用后,安排在红岗区人民医院工作。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应聘人员应当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填写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应征人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应征人个人原因错过链接,由应征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本公告解释权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热线:0459-279909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大庆市红岗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28 日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选拔方案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含县、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册工作人员。

3. 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与所申请学历要求对应的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干部身份,编入编制2年以上(截至2024年2月27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者合格以上;

6、有两年以上综合性写作工作经验或者党务工作经验;

7.副科级以上人员报名,调动后视为同意放弃级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调动后,按照调动单位实际空缺岗位任职;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处分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正在受处分或者影响期间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人员;

招聘信息_招聘信息发布文案_招聘信息发布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尚未完成全部服务期或者新员工试用期、聘任试用期的;

4.应聘人员入职后,与被聘用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四、评选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7日9时至2024年3月11日17时。应征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选题+姓名+手机号”为名的压缩包形式发送至dqgjjgkzp@126.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2);

2、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扫描件;

3、近期2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jpg格式,以姓名+证件号码命名);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综合工作或党务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6、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因填报错误、谎报、瞒报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及报名流水号。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原因。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重新提交报名。邮件名称为:“选拔+姓名+手机号码+修改*次数(注明修改次数)”。本次选拔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3日16:00前致电0459-6178012或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与我们联系。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或选拔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与选拔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选拔岗位名额;对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可适当减少比例。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写作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四)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比例为3:1。如最后入围候选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比例低于3:1,则减少入选人数。经研究决定,对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减少比例。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则视为候选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及格或候选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综合工作或党务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6、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原件1份(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分数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

(六)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入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将通过现场考察、档案查阅、相关资料审查、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任人选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廉洁等资格条件和实际表现。考察时需提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事编制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国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选拔证明、纪检监察机构反腐意见等材料。 对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录,若考试总成绩打成平手,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阶段。

(八)体检。考试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阶段。体检由选拔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拔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进行考察程序。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阶段。

(九)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查实存在影响录用问题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进入考察、体检、公示阶段。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十)移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5. 注意事项

本文链接: http://01280.cn/2024/08/1924/ 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区 交流一下吧!

共有0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