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判断0元转让股权是否存在个税风险?

时间:2024-08-03 阅读:9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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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0元转让某自然人股权,但是担心税务风险,如何判断0元转让是否存在个人税务风险?

回复

假如您要以0元转让某自然人的股权,是否存在税务风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比如你的公司刚成立不久,属于资本认缴类,账面上没有净资产,也没有房产等大额资产,只是因为股东原因想退出,只能转让给其他股东,这种情况下转让是0元,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风险。

2、那么你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如果符合67号公告第十三条的要求,即使价格明显偏低,但是有正当理由,也不会存在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3、但如果你真的为了少交个人所得税而溢价转让股权,用阴阳合同的方式,表面上以零元转让股权,逃避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印花税,这样的操作无疑存在巨大的税务风险,构成偷税漏税。

參考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股权转让所得显著低额:

(1)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尚未出售的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报告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第十三条 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有正当理由:

(1)能提供有效文件证明,因国家政策调整,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以低价转让;

(2)继承或者转让股权给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或直接赡养、照顾转让人的人,并且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关系证明;

股权转让的溢价_股权溢价转让个人所得税_股权转让的溢价要交什么税

(3)企业内部转让企业员工所持的股权,但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不能对外转让的,并且有相关材料足以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

(四)股权转让当事人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准方法股权转让收入以每股净资产或者与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准。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尚未出售的房地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20%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准股权转让收入。

参考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过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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