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4-08-02 阅读:10 评论:0 作者:admin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食品药品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公开招聘6名非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社会雇员。工作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2024年非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所担任职务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或者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承担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六)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有犯罪记录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以及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公职处分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或者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正在禁考期间的;

4.依法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适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 注册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符合岗位要求者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应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和《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ccfdie.org。邮件标题及应聘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国际交流中心-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上材料请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4、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其他形式报名,不接受现场参观。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公司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公司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我公司将在笔试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相关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含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人选岗位比(即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人数与该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为5: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延长公开招聘报名期限、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我中心公布。

3. 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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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面试。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实际到场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到场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应聘人员可通过本中心网站查阅面试安排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不另行通知。

(四)检查与体检

根据拟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按考察、体检总成绩排序进行替换,但只能替换一次且替换人数不得超过拟聘岗位数。考察前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不纳入人员排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廉洁自律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品德修养。考察期间将对考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五)宣传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就业与薪酬

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并完成全部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非编制内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批准正式聘用;未按规定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察

(一)公开招聘过程实行回避制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司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以内的司处级以上干部)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近亲属关系的,不予接受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时必须承诺避免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企业任职,且工作范围与应聘职位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不予录用;工作范围与本公司或应聘职位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应聘时必须承诺避免利益冲突。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者核实,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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