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聊城市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4-07-13 阅读:22 评论:0 作者:admin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2.根据相关规定,该人未在指定单位完成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3.因犯罪受到处分并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审查的人员,目前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4.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03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工作统一在规定时间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材料、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聊城市振兴西路实验中学

个人简历:应聘人员需携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籍报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原件审核通过,复印件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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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04

考试内容

面试分为试讲和问答两部分,按100分制计分。

应聘人员须符合报名条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问答两部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及纳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将在聊城市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

05

检查和体检

全面了解拟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工作、拟任职位资格等情况。审查拟任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试、体检资格或考试、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同等数量递补。

06

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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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所报岗位确定岗位,并在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由聊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与新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考核时间为一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对举报影响聘用问题,经核实不予聘用。

07

其他

1、每位应聘人员有20分钟备课时间、10分钟试听时间、5分钟答疑时间,试听内容为应聘岗位现行聊城市初中必修课上册。

2.应聘人员须对其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录用,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招聘用途,恕不退还。

4、面试费用为每人每科60元,付款方式: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

5.应聘人员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本招募说明书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计划,并拥有本招募说明书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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