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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3 阅读:20 评论:0 作者:admin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地方分社记者、摄影师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公开招聘地方分社记者、安徽日报社摄影记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点击查看大图)

2.招聘条件

1. 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心党的新闻事业。

2.热爱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无不良品行和不良历史记录。

3、新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以后出生)。

4.新闻从业经历五年以上,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纳入记者证核发范围,并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格的报纸、电台、电视台、新闻期刊、新闻网站、县级综合新闻中心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报考分社记者的人员,须在所报分社所在地的报业集团或新闻机构工作。

6、分社记者岗位注重文字能力,有音像能力者优先考虑;摄影记者岗位要求具备摄影相关能力和素质。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记者岗位。

7、分社记者必须熟悉当地情况,能长期在当地城市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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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5.被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处于暂停参加考试期间的人员;

6.因犯罪受到处分、被撤销公职、因违反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执行完毕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经过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核、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录用。

1. 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安徽新闻网()上发布,相关事宜咨询请拨打公布的电话与单位联系。

2. 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名表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应聘职位填写《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地方分社记者报名表》或《安徽日报社2024年公开招聘摄影记者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优秀(摄影)作品(10幅)、获奖证书等(扫描电子PDF)发送至指定邮箱(ahrb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应聘人员应聘职位+姓名”。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要求相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22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 评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人员将收到通知参加资格评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五年内发表的作品及获奖证书等。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景相同。

(四)专业考核与面试

专业考核与面试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日报社)组织实施。

1.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参与重大题材宣传的经历、实际新闻能力、策划能力、专业作品、获奖情况等。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履职能力、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专业判断、解决问题、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合成。以专业考核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相结合确定最终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

5. 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及调查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安徽日报”)组织实施。

1、体检、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心理测试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阶段。如考生放弃体检、心理测试,或复检结果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入。

2、考察。体检、心理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集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生活表现进行考察,查阅个人档案,填写《干部(员工)基本信息审核表》。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调换人选,重新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宣传

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安徽新闻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补录。

(七)就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与集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2、专业考核、面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等通知将通过应聘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邮箱进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看邮件,如因电话沟通不畅导致无法联系到应聘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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