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江苏破获一起诈骗案 20多名砂石原材料供应商损失4000余万

时间:2024-07-11 阅读:18 评论:0 作者:admin

10余家建材公司“混凝土生产线”繁忙,以大量采购为由要求供应商垫付资金,再以高息诱骗20余家供应商卷入“经济纠纷”,其实这些公司均为空壳公司,所谓的“经济纠纷”实为骗局。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获悉,隶属泰州市公安局的兴化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及浙江、安徽、江西、陕西、上海等6省市及20余家砂石、钢材、水泥供应商的重大系列合同诈骗案件,抓获夏某、朱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发现,短短两年多时间,夏某、朱某等人采购建材价值6000余万元,20余家建材供应商损失达4000余万元。

建材供应商陷入“经济纠纷”

2014年10月以来,兴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尤某等20余人的报案,称被兴化居民夏某、朱某骗取价值数千万元的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

兴化警方接报后,经初步调查发现,报案人游某、刘某、钱某、周某等人均为建筑材料供应商,多数陷入供货预付款的“无底洞”,绝大多数血本无归,无一例外。

“预付款供货是建材市场常有的事,也是建材供应商噩梦的来源。”兴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许德银介绍,受害人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后,每次受害人索要货款,夏某等人要么以“货款未追回”或“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要么“玩失踪”或“捉迷藏”,大多数受害人留下的是一堆无法兑现的“欠条”。

许德银说:“我们还发现,在供应商与兴化所谓的‘建材公司’的交易过程中,供货合同、付款凭证、尾款的欠条一应俱全,表面上看,这是一起典型的经济纠纷。”

“夏某等收货人虽然都有付款记录,但付的钱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欠条却更多。”许德银说,但仅凭这些并不能说明问题,要想理清来龙去脉,只能从货物流向去调查,最终摸清这些公司的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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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投入、低产出的空壳公司逐渐显露真面目

2016年7月,兴化警方根据已有线索组织侦查。

警方查明,夏某、朱某等人从安徽、江西等地收购砂石,以每吨79元的价格运至江苏泰州高港码头。夏某等人签收货物后,直接将砂石转运至其他船舶,再由不同人运往混凝土搅拌站,转售价格仅为72元,每吨净亏损7元,还不包括吨位损失。

“夏、朱等人购买了大量的砂石,却不用于生产,而是低价出售,这明显是亏本买卖,有违常理。”许德银说。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发现最终的受助人均为夏某等人的债权人。警方还对夏某、朱某等人的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他们注册的10余家建材公司均为空壳公司,均未从事实际经营。

“另外,我们调查发现,夏某、朱某等人均有负债,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就达300多页,标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许德银说。警方追根溯源后,大量证据证实,夏某、朱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情节严重。

制造各种假象掩盖诈骗真相

根据兴化警方的侦查结果,2017年4月11日,台州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指定兴化公安局办理此案,4月13日,夏某、朱某、吴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经查,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夏某以兴化市宏建建材有限公司名义经营商品混凝土业务,虚构公司实力雄厚,生产混凝土需要大量原材料,通过中间人认识材料供应商尤某、刘某,以材料量大需要预付款为由,签订合同、口头约定,只支付少量款项,欺骗受害人提供大量砂石、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共计骗取各类建筑材料价值1300余万元。

“其实,这期间,夏某的公司是租赁的,虽然生产混凝土,但一方面为了还债,另一方面为了掩盖行踪,一直以生产混凝土的名义骗取材料供应商货款。”许德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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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随着上门讨债的供应商越来越多,被骗供应商便停止供货。为了继续诈骗,夏某以“转让”的方式将公司“转让”给朱某。随后,其以朱某的“江苏科达建材有限公司”名义继续实施诈骗,先后骗取钱某、周某等材料供应商1500余万元。

“其实,科达公司只是换了个‘幌子’,成立至今只生产了几十方混凝土,做做样子而已。”朱某坦言,如果供应商来现场检查,他们要么假装生产了混凝土,要么把供应商带到其他公司的货场,以欺骗对方。

“该团伙是一个组织松散的诈骗团伙,团伙成员之间互相‘介绍’业务,骗完一个供应商,供应商不供货了,他们就再选择另一个,继续骗一家又一家的企业。”许德银说。

“就算供应商报警,我们也不怕,因为我们手里有欠条,这是经济纠纷。”夏某坦言,“如果供应商催款,我们就先给少量钱搪塞,再用高额利息做诱饵,让他们走不掉。”

“为应付被害人尤某的还款要求,朱某还花费30万元购买了价值800万元的假商业承兑汇票,并用其中一张价值550万元的假票抵扣尤某的债务。”许德银说。

截至目前,警方已查明该团伙骗取的价值6000余万元的货物大部分被犯罪嫌疑人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高额利息,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建材市场运作不规范是根源

许德银表示,警方对系列合同诈骗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诈骗团伙成员的手段并不高明,却能屡屡得手。一方面,他们都有一个足以骗人的“建材公司”;另一方面,预付款供货的“市场规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据朱某介绍,他注册的“凯达公司”自称注册资本1000万元,但实际上只是随便填的。一旦有材料供应商提出来公司参观,他们就约上一帮“同行”,热情“接待”“支持”,一举两得,并带着供应商到正规公司实地考察。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所谓的办公室、货场等大多是租用的,甚至是虚构的。

“多数建材市场都存在供货预付款的情况,但预付款金额不一。本案中,一位受害人深陷‘预付款泥潭’,损失了46万元货款。”许德银介绍,“但往往供需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并不规范,尤其当对方屡次不履行合同或口头约定时,人们侥幸心理不大警惕,导致预付款越来越多,陷得越来越深。有的就像本案中的供应商一样,接二连三地遭遇诈骗,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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