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日出租,海淀警方处罚四名违法出租人

时间:2024-07-10 阅读:155 评论:0 作者:admin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依托“保卫2024春夏平安行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关于出租屋治安管理突出问题的线索,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近日,海淀分局根据群众提供的有效线索,依法对违法出租屋业主进行处罚,并联合街道治安建设办对4名举报线索的热心人士进行了奖励。

6月初,复兴路32号永定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小区一所房屋住户经常更换。民警根据线索,发现该房屋出租人以按日收费的方式违法经营房屋。海淀警方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出租人赵某停止出租,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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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花园路派出所青东园社区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一出租屋住户经常更换。民警根据线索,发现房东徐某以按日收费的方式违法经营房屋。海淀警方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房东徐某停止出租,并处以罚款。

警方表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屋安全管理,共同维护海淀区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海淀警方鼓励群众对周边发现的出租屋安全问题线索积极举报。海淀警方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持续开展出租屋走访检查,努力营造“安居乐业、安居乐业”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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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海 校对: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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