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4-07-07 阅读:149 评论:0 作者:admin

2. 修改注册信息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向单位申请一次更改报名表中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1.应聘人员姓名出现明显错别字,主要为同音字、近义字等;2.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数字错误。其他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申请人如需变更上述信息,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申请信息变更申请表》,经申请单位审核,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批准后方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9日18时,逾期不受理申请。

(三)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公告、岗位表及应聘人员报名表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可在发送报名邮件后48小时后登录个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致电报名单位反映。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其他岗位。在报名截止前最后一天(7月5日)报名的应聘人员,因资格初审不合格而无法申请其他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费收取

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8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17:00。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征收主体的通知》(甘发改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平台缴费(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甘肃非税”,点击“非税缴费”,输入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支付码、缴费人等信息),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未按规定报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手机畅通,并取消短信屏蔽。如考生提供的手机号码有误,导致缴费码无法及时准确送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标准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多缴费用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报名的,费用不予退还。

3. 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人才科606室(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371号)领取准考证。如需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需提供委托证明、领取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等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未同时持有两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题目范围为:专业技术岗位所需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管理岗位所需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设置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考生。

五、资格审查

(一)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数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排在最后一位的考生,同时进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排名依次替补。

(2)审核时间将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招聘单位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邮件。

(3)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岗位表)。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持现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申请人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预计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文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4、已有工作岗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退出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 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卫健委设置最低控制线,招聘单位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当场公布面试结果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医学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非医学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总成绩的确定

医学类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非医学类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如有小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再进行一次面试,确定名次。缺席面试者,总成绩不计算在内。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将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8. 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同一岗位招录人数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人员体检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在省内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关于修改完善体检结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卫健委安排到其他医院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通过个别面试、座谈会、档案查阅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学习、诚信等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的,须在原单位考察;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配合有关部门对其留学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如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录用而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检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检验工作行为,干扰、影响检验单位客观、公正得出检验结论的,不予录用。

10. 宣传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小组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录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后续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补录。

11. 记录保存

公示无异议后,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12. 批准和就业

省卫生健康委对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拟聘人员办理报考审批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履行相应福利待遇,办理档案移交等其他手续。

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所要求学业水平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其毕业证书信息的,不能提供公告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录用。

13. 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纪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有作弊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且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931-4818119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督导电话:0931-4818196

0931-4818114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属等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参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附件2: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注册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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