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招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和平区招商引资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符合公告资格条件的社会就业、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商引资专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 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具有较强的招商引资经验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及团队协作、沟通能力;
3.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吃苦,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申请资格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3年以上招商引资、营销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热心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能力;具有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精通少数民族语言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注:各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犯罪,尚未被立案侦查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调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解雇、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通过知音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渠道一律转载。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6日12:00。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以word格式连同本人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送回指定邮箱:
hpzhaoshang2024@163.com,邮件命名:“职位+姓名+手机号”。
招聘项目组将根据公告及任职资格要求对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者将择优进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阶段,相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未进入下一阶段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报名及就业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一)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首期聘用期限为1年,实行指标考核淘汰制。
(二)报酬:
正式员工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税前年薪20万元。工资支付方式:年薪70%为基本月薪,年薪30%为绩效奖金,根据绩效按季度发放。
招商业绩及成果突出的,将享受超额业绩奖金激励。
(三)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沈阳和平招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六、相关说明
1.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材料不符,申请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二)本次招聘根据工作需要,如无合适人选,可能会出现部分岗位空缺或调换的情况。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所有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复习资料、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网卡、“内部指标”、“考试通过”的承诺、通过其他网站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收费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被误导、不被干扰,不被欺骗!如发现有人以招聘为名收取费用,我们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笔试评分:将通过技术手段检测考生答题卡是否存在抄袭现象,如发现抄袭,其成绩将作废。
(五)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请您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并及时查阅。未进入下一阶段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我们将对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保密,不会用于其他用途,亦不退还。
(七)招聘期间,未完成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沈阳和平招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项目组负责解释。
(九)招募项目组咨询电话:
024-31358586, 1306653115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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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