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涉出租房屋违法线索,两名热心群众获房山警方现金奖励

时间:2024-07-07 阅读:19 评论:0 作者:admin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公安局“保卫2024春夏安全行动”总体部署,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出租屋专项检查。期间,房山警方对2名举报线索的热心人给予现金奖励。

近日,兴城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一出租屋近期住进一名陌生男子。民警根据线索,发现出租人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丁某的身份信息。房山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出租人李某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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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良乡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一出租屋内,一群人正在赌博。警方根据线索,抓获6名赌客,目前已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同时,出租人耿某在出租期间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导致出租屋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房山警方责令出租人耿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行政罚款。

房山警方提醒,如发现房山区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存在犯罪行为,请主动向房山警方举报相关信息及线索。经核实信息准确有效的,房山警方将全力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并依法对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

编辑:杨海,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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