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票专用章齐全(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都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填写完整
关于发票备注栏,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备注栏缺失的情况,导致大额进项税无法抵扣,会计人员在收到6类发票时,要注意备注栏的信息是否齐全。
6种发票种类有哪些?一张表看懂
商业
备注栏填写规则
政策依据
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工程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务总局函2017年第127号附件)第三章第一节第一条
房地产销售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发票备注栏中填报不动产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务总局函2017年第127号附件)第三章第二节第一条
出租物业
纳税人出租房地产时,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备注栏中填报房地产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五)项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发票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信息,具体包括:保单号、纳税期(细到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总额等。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滞纳金的原始会计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征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三章第三节第三条第一款(税务总局函[2017]127号附件)
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填写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类型及车号、运输货物信息,内容较多的,可另行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
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将为符合条件的货运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使用我司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类型及车号、运输货物信息,内容过多可另附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通知》(税通函〔2019〕405号)第三条第(三)项
预付卡业务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
若销售方与发卡方不是同一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发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当向发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业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当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四)项、第四条第(四)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务总局函2017年第127号附件)第三章第八节第六条
差别税制
纳税人或税务机关通过新系统中的差别征税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估定额)和扣除数额,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和不含税额,并在备注栏自动打印“差别征税”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务总局函2017年第127号附件)第三章第八节第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委托铁路运输企业代收的印花税信息,可以填报在发票备注栏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三条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
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和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加注“代办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代办退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版本号,并须与登记证相关内容一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当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对应的登记证软件产品名称。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无法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应当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发票中如需缩写软件产品名称,可在发票备注栏填写全称,在商品名称栏使用缩写,但一个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缩写。
2.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同销售的软件产品,无法单独开具软件收入发票的,应按照软件产品、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销售额合计填开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软件产品与登记证相符。增值税退税以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
3.开具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发票时,可将软件、硬件销售情况在发票备注栏注明。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如无法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可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
请注意,认证期限有新的规定。
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认证确认、审计比对、申报抵扣等时限,会计人员再也不用担心发票过期了。
3. 确定是否用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当会计收到发票的时候,要想想这张发票是干什么用的,因为税法明确规定了几种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只有不属于这些情况,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下图涵盖了所有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情况,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对于上述项目,应考虑三种情况:
(1)不得在购货期间扣除,必须全额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例如,如果您购买员工福利礼品并取得普通发票,则应将其直接记录为当期费用。
(2)进项税额不得在购货当期扣除,但如取得专用发票,须将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您购买员工福利礼品,取得专用发票,为避免产生留存发票,需要先核销抵扣款,再转进项税。
(3)当产品购进期间已抵扣进项税额,而之后又用于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时,需将进项税额转出。
4. 演绎练习
完成前三个步骤,确定某项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后,接下来需要进行审核确认、计算税额、办理纳税申报等抵扣操作。
不同凭证的扣除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者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注意!机动车发票有新变化
自2021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传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时将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机动车销售开具蓝色发票后,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转移并归属于收款人,因此销售方不能对同一车辆同时开具多张蓝色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4. 预扣税完税证明
从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 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类型的通行费发票可以享受扣除优惠: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左上角标明“收费”字样,税率栏内标明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税务发票。
注:若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不予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梁及闸门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索扣除?
6.国内旅客运输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索扣除?
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文件规定,上述费用可以扣除,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或者单位作为用人单位接收的派遣职工;非用人单位人员报销不得扣除。
2)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允许国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3)用于生产经营、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资金不得扣除。
7.农产品购货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购进自产免税农产品时,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印有“收购”字样。
如何申索扣除?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按照增值税免税政策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应选择“免税”作为税率,而不要选择“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两者含义不同,纳税人应注意两者的区别。
来源:梅松税务讲堂、第一财课堂、IT之家、每日税务说。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疑问请咨询燕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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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20: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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