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条实操性标准!网络综艺节目审核标准来了

时间:2024-07-30 阅读:14 评论:0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细则》对选秀节目、脱口秀、真人秀、儿童亲子类、文艺晚会等各类网络综艺节目提出了94项实用性极强的标准。

2月21日,《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

《细则》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的指导下,由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会同央视网、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秒拍等视听节目网站制定。

《细则》聚焦选秀、脱口秀、真人秀、儿童亲子秀、文艺晚会等各类网络综艺节目,从主创人员选拔、画面人物言行、舞美设计布局、文字语言运用、节目制作包装等不同维度,提出了94条实用性极强的标准。

这些标准将有助于提升网络综艺节目的内容质量,也是抵制个别综艺节目娱乐化、低俗化、媚俗化问题的制度措施。

当前,全国正处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阶段,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这个特殊时期,广大群众需要更多绿色健康、丰富快捷的优质原创内容,为抗疫宣传增添更多暖色。

《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的发布,是网络视听行业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广大网民提供优质节目的重要举措,也是视听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规则》全文如下:

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为提高网络综艺节目内容质量,遏制错误、虚假和有害内容蔓延,建设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查通则》,制定本规则。

一、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基本标准

(1)《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列举的20项标准。

(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列举的10项标准。

(3)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查通则第四章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列举的94项标准。

二、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具体规则

根据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审核基本标准,在线播出的网络综艺节目,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等语言、表演、字幕、背景不得含有以下特定内容(常见问题):

第一部分 总则

1. 创作人员及参演人员的选择

主创人员包括制片人、导演、策划等;节目出场人员包括主持人、导师、评委、特邀嘉宾、选手、节目参与者等。

例如:

1.嘲笑、诽谤、中伤、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人员,如(略);

2.选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人;

3.选拔因丑闻、犯罪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艺术家;

4.不宜选用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

(二)被摄者言行问题

例如:

5.上镜人员就重大问题发表违背中国国情和历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的观点、言论,如(略);

6.拍摄人员使用粗俗的语言、行为,或进行恶搞等不文明行为,如(略);

7. 镜头中的人过度戏弄、嘲笑、奉承、调情,或使用性暗示、挑逗的动作或语言;

8. 主人或客人发表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的言论,如(省略);

9.主人或宾客使用歧视性、贬损性的语言描述、介绍或评价特定社会群体,如(略);

10、主持人或嘉宾刻意强调嘉宾、参赛选手、节目参加者等与节目内容无关的身份标签,如(略);

11、参赛者虚构故事吸引眼球,耸人听闻或夸大事实渲染悲伤情绪,相互竞争、恶意争夺关注,如(略);

12.对存在明显或者可能引起重大社会争议的观点或言论,主持人未及时进行有效疏导的;

3.在节目的后期包装中添加屏幕图、音效等元素来强调和凸显上述问题的效果。

(三)造型(服装、化妆)、道具、舞台设计布局问题

例如:

14、布局过于夸张、怪异,而与内容无关;

15.部署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16.布景、服装、道具含有反动、违法、违规内容,如(略);

17. 已完成节目的布景、服装、道具或者视频窗口出现粗俗或者性暗示元素,如(略);

18、通过舞台背景音效营造性暗示效果;

19. 使用成人用品、毒品或其他违禁物品作为道具;

20. 荧幕上人员穿着与节目场景或内容无关,而是为了刻意表现性感、性吸引力的服饰,如(略)。

(四)关于书面语言使用的问题

例如:

生活服务类节目背景音乐_生活服务类节目的背景音乐_生活服务类节目的背景

21.对节目名称、字幕(含花字幕)等进行不适当的改编,如(略);

22.大量使用与节目内容无关的网络语言;

23、利用网络笑话贬低国内外政客、公众人物;

24、除以书法书写的标题及相关文字外,节目的中文字幕使用非规范汉字的;

25.外文歌词、外文片名及对白、有特定含义的文字、标志等未加注中文字幕的;

26. 使用脏话或挑衅性、侮辱性或辱骂性的语言,如(省略)。

(五)节目制作包装问题

例如:

27、利用当红艺人、制作资金炒作话题、进行过度营销、夸张宣传;

28.在节目的后期制作合成过程中,使用含有妨碍祖国统一、破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人物、标识等的视频、图片、文字作为素材的;

29.编辑、拼接偏离原意的节目内容,如(略);

30、在节目中使用静音或嘟嘟声来掩盖粗俗的语言,并产生强调和突出的效果。

第二部分 分类规则

1. 采访和脱口秀的问题

例如:

31. 讨论、评论、总结中含有非法或过度的语言,例如(省略);

32、谈话内容虽然是讲普通人或事件,但内容涉及党史、国史、军史、民族、外交等敏感问题,方向错误,有悖于我们的主流价值观;

33.模仿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衣着、举止、言行等,取笑、嘲讽党和国家领导人的;

34. 嘲笑、讽刺、攻击宗教信仰;

35.嘲笑民族的风俗、节日、传统和礼仪;

36. 展现残忍的行为,如引用虐待动物的场景;

37、展现令人不快的恶性案件场景,如凶杀、自杀等血腥场面;

38. 宣扬丑恶行为的人,如(省略);

39.宣扬迷信活动的人,如(省略);

40、对社会问题进行片面、极端的分析、讨论、评论;

41.对社会问题的片面解读、错误解读;

42、内容话题和主要内容包括讨论明星的婚姻、恋爱、生育、纠纷、丑闻等个人生活,或展示其奢侈的生活、奢华的婚礼、子女昂贵的教育等;

43.以性经验、性认识、性器官、性辅助器具、性医学功能为主题或主要内容的;

44.讨论不适合在媒体公开、深入讨论的性话题,如(略);

45.夸大、炒作因违法违规被有关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公众人物、热点话题。

(二)选秀节目、偶像养成项目存在的问题

例如:

46.通过改编、表演等方式,将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用于娱乐、嘲讽,如(略);

47、演出通过剪接、改编台词、歌词、情节等方式恶搞经典、篡改历史、恶搞英雄模范、嘲讽贵族精神等;

48.推荐、宣传偏离主流价值观和公众审美取向的选手或节目参与者,如(略);

49.收集、宣传、炒作嘉宾、选手、节目参与者的低俗、平庸、消极、颓废的观点和态度,如(略);

50、节目中设置“花钱买票”环节,刻意引导和鼓励网友通过购物、缴纳会员费等物质手段为选手投票支持;

51、推荐、宣传选手、节目参与者时,忽视其内在专业素质,夸大其外在条件,如(略);

52. 女性物化、消费化等问题,如(略);

53.主持人、嘉宾在介绍、评价选手、节目参与者时,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或者使用侮辱、歧视特定群体的语言,如(略);

54.使用相关管理部门明令禁止演唱的非法歌曲或者作为背景音乐的;

55、有未成年人参加选秀节目。

(三)情感交友项目存在的问题

56.嘉宾或节目参与者的言行超越传统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底线的;

57、宣扬消极、腐朽的婚姻、爱情、家庭观念的人,如(略);

58. 宣扬物质主义、奢侈主义、享乐主义的,如(略);

59. 促进性自由和开放;

60.宣扬封建迷信等封建文化糟粕的;

61. 节目参与者利用自己的衣着、外表、动作、声音、眼神等对其他人进行性挑逗或暗示性行为;

62. 以约会、结婚、感情测试为幌子,对节目参与者进行各种人性测试,以揭露人性的弱点,如(略)。

(四)儿童及亲子项目的问题

63.节目场景、话题设置、对白场景、年龄限制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条例》等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64、在节目内容设置、宣传推广、现场问询等过程中,存在窥探、侵犯儿童隐私的问题,如(略);

65. 儿童穿着暴露或者模仿某些成人的装束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如(略);

66.集中展示或者宣扬炫富、享乐主义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价值观,如(略);

67、以成人为对象、以儿童为主角的商业选秀节目;

68、把孩子的友谊当成人来解释、炒作的人,如(略);

69.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对明星子女进行包装、炒作的未成年人节目;

70、在酒吧、KTV、娱乐会所等不适合儿童进入的场所拍摄节目;

71.关于成年人不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问题,只给予展示,不给予引导,如(略);

72.故意制造人性冲突、危险场面、低俗话题等,如(略);

73.对不适合儿童的极限运动(自由攀岩、蹦极、低空跳伞等),或者对儿童有潜在危险的活动(街舞、轮滑、滑板、独轮车、潜水、平衡车等),未提供醒目的安全警示;

74.节目中“专家观点”和“教育提示”等栏目内容具有误导性;

75、没有专业教育背景或相关专业经验的嘉宾讨论性、知识、性教育内容;

76.片面解释、歪曲、攻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7.涉及未成年人的歌唱选秀节目、真人秀节目、访谈脱口秀节目不符合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规定。

(五)与生活体验(旅游、美食等)相关的节目问题

78.嘲笑、讽刺、嘲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

79、名人聚集,奢华旅行,脱离当地民众的真实生活;

80、利用参与者缺乏科学知识、生活技能、环保意识作为卖点或矛盾点,以娱乐的方式呈现;

81. 在没有现场专业人员指导和陪同的情况下挑战具有潜在危险的活动,如(略)。

(六)专业竞赛项目问题(智力类、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

82.对于专业性较高的竞技活动,在竞技环节中没有设置安全指导和安全提示,如(略);

83.专业性较高的竞技运动,其专业性被忽视或淡化,而其娱乐性、互动性被过分表现和夸大。

(七)游戏竞赛程序存在的问题

84、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戏,游戏设置中没有安全指引或者安全提示;

85.内容设定是无良娱乐和无耻恶搞,如(略);

86.人为激化矛盾、故意制造低俗噱头;

(8)涉及角色扮演的故事讲述和解释程序的问题

87.故事推理不遵循科学和逻辑,而是随意拼凑的;

88.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嘲讽烈士姓名、画像,嘲弄历史人物和经典形象的;

89. 过分娱乐化的破案过程表演和介绍,如(略);

90、故事背景设置在不同的时代,表演和演绎运用了大量与故事所处的时代截然不同的当代价值观、说话方式、行为方式和笑话;

91.过分渲染恐怖、血腥、暴力的氛围;

92. 低俗的特效包装,如(略)。

(九)游戏改编程序的问题

93.将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场景、规则等直接搬到真人真事的现实综艺节目中,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的,如(略);

94、节目中的道具含有宣扬暴力、淫秽、色情、迷信、赌博、吸毒、邪教、血腥、教唆犯罪等元素,或者以血腥、淫秽、迷信、邪教、禁毒等名称命名的。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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