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信息

时间:2024-07-28 阅读:15 评论:0 作者:admin

一、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2024届毕业生);

3.试用期或者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内录用);

4.依法受到犯罪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考录用纪律行为,正在禁考期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报考后将处于回避状态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事招聘事宜时,也应当与上述亲属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关系人员进行回避。

三、招聘程序

1. 注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3. 校园现场报名

根据所申请岗位要求填写《五原县卫生和医疗系统校园招聘应聘申请表》及承诺书,投递简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及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及网上学籍核查报告),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数码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1.校园报名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重点关注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相应资格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校园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不设面试比例,本次面试及格分数线为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实际拟招聘人数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校园招聘面试于2024年4月20日上午7:30开始,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场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校园招聘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

2、面试方式为专业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担任该职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分钟。

3、面试时应聘人员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问题,未按要求回答的,计零分。

4、面试至确认招聘人选之间任一环节出现空缺,每个环节只能填补一次。

5、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上次面试成绩相等且超出该职位实际招聘计划,则将组织一次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序,择同等人数进入体检。

4. 体格检查

1、凡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其他有关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如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出现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面试成绩通过的应聘人员填补。

5.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6.进行体检的医生与受检申请人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予以免职。对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调查

1. 查验工作应在体检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须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验工作。如因申请人个人不配合导致查验工作未能完成,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强调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否牢记“三个不能离”,切实强化“五个认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工作或学习表现、品德修养、报考资格真实性等。

3、考核不合格的,经五原县卫生和医疗系统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就业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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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期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反映应聘人员问题的举报、来电及相关部门转交的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交单位。对举报问题影响聘用,且证据确凿的,不予录用;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校园招聘任何阶段或试用期内,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虚假信息、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等影响录用情形的,将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2)未办妥就业备案手续而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进校(凭备案或批准文件)或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入学的人员;

(3)试用期间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

(4)校园招聘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资质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就业的情况;

(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录用人选备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将录用报告及录用人员名册报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录用、备案。

6、办理完毕手续、签订合同。各用人单位凭备案材料为新录用人员办理人事手续。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应当与录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对初次聘用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对其他录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或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7.校园招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录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应聘人员在校园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8.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最低服务年限3至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劳动者信用记录。

9、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因放弃就业或者取消就业而产生的空缺,不再予以填补。

7、其他未尽事宜由五原县卫生和医疗系统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478-5229766

附录:

1.2024年五原县卫生医疗系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五原县卫生系统校园招聘应聘报名表

3. 承诺书

杭锦侯旗公益事业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地就近稳定就业,推动创业就业工程全面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蒙古人社办函〔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蒙古人社办函〔2020〕58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秉承“公开、公平、平等、选拔、就近”的原则,本次拟公开招聘公益岗位30名,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员、打字员、收信员、保洁、绿化等工作。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收范围: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杭锦后旗镇常住人口中,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以下六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年龄在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在本市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家庭成员为零就业人员。指家庭中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生活,且家庭成员中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或投资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被征地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统一征用土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农牧民。因征地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且月标准高于当年杭锦后旗失业保险标准的人员不在本类。

5、长期失业人员。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女性年龄35岁以上,男性年龄45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失学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7、已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指有劳动能力、享受扶贫政策的已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

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杭锦后旗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核准表》,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模块中录入相关信息,经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杭锦后旗就业服务机构核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符合公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被查处的;

2.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的;

3、拥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目前担任企业或团体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人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者岗位补贴已到期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人员。

3. 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2、报名地点: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所需资料: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报名完成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人员初审合格后,就业服务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公益岗位人员储备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四、宣传、招募与管理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热线0478-6650610,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就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公益岗位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公益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首次评定享受公益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仍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经重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岗位再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期限重新计算,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得超过2次。 备案内容包括公益岗位再就业申请材料、人员名册(包括姓名、证件编号、人员类别、认定时间、补贴标准等)。公益岗位劳动合同不受《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经济补偿金支付规定的限制。

(三)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的公益岗位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规章制度遵守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严重违规,或者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四)补贴标准: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以上信息发布渠道。

2. 申请人报名时应填写准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到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如申请人因个人通讯不畅而未收到面试通知,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何先志

咨询热线:0478-6650610

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 年 4 月 16 日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需要,进一步丰富工会工作内容,增强工会组织活力,现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匹配的用人标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本次拟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1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服从岗位分配和调整,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岗位要求

1.招募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各招聘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外大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无毕业证书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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