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号日赚百元?有人摊上大事了

时间:2024-07-26 阅读:8 评论:0 作者:admin

出租微信账号?日赚100元?

不付出努力就能得到东西吗?

明知对方租用其微信账号别有用心

但他们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为了蝇头小利

另外,我希望一切顺利

成为了诈骗团伙的帮凶……

近日,南京赵女士报警称,其因兼职做假订单,被骗3万多元。

接报后,南京警方顺藤摸瓜,追踪资金流向,很快在合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但发现其并非涉案诈骗团伙成员。

(犯罪嫌疑人王某)

出租房屋合同书样本_出租汽车吊车_出租

审讯中,王某供述自己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好友,该好友问他是否愿意租用微信账号,并称只需用电脑登录即可,不会影响正常使用。最终,王某以每天100元的价格将微信账号租给了诈骗团伙。

对方成功登录微信后,在电脑上建群或向微信好友推广刷单等诈骗活动,王某全程可见,但并未参与其中。诈骗团伙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要求王某帮忙催款,并承诺每刷1万元奖励200至300元。

王某供认其帮助对方洗钱,违法所得6000余元。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列行为属于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

1.提供信用卡、基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等;

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3.制作、贩卖、提供“木马”程序、“钓鱼软件”等恶意程序;

出租_出租汽车吊车_出租房屋合同书样本

4.提供“假基站”设备或者相关服务;

5.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支付结算协助;

6.在提供改号软件、呼叫线路等技术服务时,如发现主叫号码已变更为国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公共服务部门号码,或境外用户已变更为国内号码的,仍提供服务;

7.提供资金、场地、交通、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帮助;

8.帮助转移诈骗所得及由此产生的利润,并套现或者提取现金。

小苏提醒

1、出租微信账号不仅违反了微信软件的使用规定,而且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微信账号内的个人资料和隐私信息存在丢失或被他人滥用的风险,微信支付账户和关联银行卡账户内的资金安全也面临极大风险,请勿因贪图小利而蒙受重大损失。

2、若微信帐号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帐号持有者(用户本人)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要增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微信号、支付宝、QQ号等信息被他人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通过客户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96110报警。

本文链接: http://01280.cn/2024/07/1506/ 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区 交流一下吧!

共有0条评论来说两句吧...

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