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办理指南看这里~

时间:2024-07-24 阅读:154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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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二手非营运小微客车异地登记

二手车交易可跨省办理

□记者范鹏展

▲市民李女士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完成二手车跨区域交易

自9月1日起,我市对二手非营运小微客车实行“跨省登记”。新办法实施后,二手车异地交易车辆档案可实现网上流转。对于二手车异地交易买卖双方,可直接在现场办理车辆检验登记,无需返回车辆登记地办理车辆检验、流转,变“两次登记检验”为“一次登记检验”,减少当事人两地往返。

9月2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门口,不少挂着外地车牌的车辆排队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业务。“我家在郑州做生意时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因为车子一直在运城使用,所以打算把车子过户到运城。听说9月1日起,我们市外地二手车过户可以在当地办理,于是就尽快到车管所办理过户业务。”市民李女士说。

从检查到受理,再到选号,车管所民警只用了半个小时就为李女士办好了车辆过户手续。李女士高兴地说:“今天手续办理的很顺利,不用跑到郑州去办理手续,省去了很多麻烦,新政策很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朱江华介绍

以往车主必须先到车辆调出地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再到车辆过户处交送纸质文件、再次办理业务。此项政策实施后,业务办理效率得到提升,办理二手车交易时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为民众节省至少两天时间。

“该办法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全国共有218个市州实施。”朱江华说,“试点期间,新办法仅适用于试点地区之间的二手车交易登记,非试点地区与试点地区之间、非试点地区之间的二手车交易登记,仍按原规定执行。”市民可通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试点城市名单。

据悉,该措施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客车跨辖区二手车交易登记,具体指“非营运”、“营运转非营运”、“租转非营运”和“预约租转非营运”四类小微客车。

跨省办理指南请见此处

买卖手续车辆资料需要什么_车辆买卖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_买卖手续车辆资料需要备案吗

从9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9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给大家发来详细的办理指南。

据悉,今年6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跨省办理”已在太原、天津、沈阳等20个城市试点,9月1日起将在北京、济南等218个城市推行,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哪些车辆可以跨省办理?

二手车跨省登记交易适用于非营运小微乘用车。

对于二手小微非营运乘用车,若现车主(二手车购买者)居住地不在登记地车管所辖区的,可直接到居住地(过户地)交易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无需到原登记地(过户地)车管所交接车辆。二手车档案网上过户均采用电子化,无需提取纸质实物档案。

如何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现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跨辖区转移登记:

1.在转让地交易的二手车,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网站)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到转让地车辆管理所营业窗口提出申请。

2、在过户地交易的二手车,可向过户地车辆管理所营业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转移登记前必须确认车辆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均已处理完毕。

所需认证

申请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时,机动车现车主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海关监管机动车辆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放行证明或者海关同意的转移证明;

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书。

代理人代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办理的,无需出具纸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受理人身份证明。

转入流程

一是网上申请转移机动车档案。对于转移地交易的二手车,现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转移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跨辖区转移登记。申请前应仔细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移地相关规定,并按提示录入申请信息。

转入地车管所受理网上申请后,通知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入机动车电子档案信息。

机动车档案数据转移完成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通知,到营业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完毕后,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营业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现机动车所有人到转移地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时,需对机动车进行检验、按要求提交证件、证明,交回原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证明。

应当指出的是

对未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到转移地车管所办理二手车跨辖区转移登记的,车管所将进行业务预受理、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电子档案转移后审核办理,补发机动车号牌以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现机动车所有人。

为便利和加快办理登记手续,建议公众先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办理车辆档案转移,在收到网上通知后,再到车管所办理。

转出流程

在转让地交易的二手车,由车辆现车主向转让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转让登记,按规定提交证件、凭证,交验车辆。转让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转让登记,建立机动车电子档案,移交转让地车辆管理所。转让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机动车档案信息都将以电子形式线上转移,现有机动车车主不再需要查阅和携带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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