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 2019版

时间:2024-07-23 阅读:17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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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

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时参考。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了解相关情况。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新车,不包括二手车。

3、本合同范本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后可选择或者补充。

4、为了更好地维护各方权益,签订合同应慎重,力求具体、严格。

5.本示范合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版本继续使用,直至将来规定新版本为止。

当事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反映。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220号同普大厦609室

邮政编码:200333

电话:021-65370515×807

邮箱: shsasta@126.com

序列号:

上海汽车销售合同

(2019 年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汽车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信息

国产/进口:燃油/新能源:

自动/手动: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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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产地:

制造商: 机身颜色:

内饰颜色: 排量:

排放标准: 尺寸:

核准载客量: 核准载重量:

配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车辆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生产企业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登记。

第三条 价格

车辆价格以每辆车新台币计,大写字母。

数量单位,合计元,大写字母。

乙方如委托甲方提供贷款金融机构信息或中介服务、保险代理、购置税缴纳、车牌处理、车辆装潢等劳务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服务协议中约定。前述服务项目的报酬不包含在车辆售价中。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您必须以人民币大写形式支付车辆全款。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定金 人民币元或预付款 人民币元,以大写字母表示;剩余余款 人民币元,以大写字母表示,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如申请贷款,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准备好所有贷款文件并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如乙方的汽车贷款申请未获金融机构批准,则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应将价款支付至甲方财务部门或甲方公司账户,不得直接将价款支付给甲方销售人员。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甲方交车 □乙方取车

2.发货地点:

3、发货日期:年月日之前。

4.车辆交付时里程表读数应小于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进行现场验车。甲方应现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情况,如实回答乙方的疑问,并配合乙方验车。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品牌、车型、外观、轮胎、内饰、配置、配件、随车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确认。双方应签订《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乙方对车辆外观、基本功能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如确属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表面缺陷,应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中作详细记录。

6、甲方将车辆及钥匙交付乙方,并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后,车辆正式交付,车辆风险负担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配套规定对其销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鼓励甲方作出比上述规定更为严格、更加有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保证承诺或“三包”责任承诺。

2、甲方出售的车辆如为事故车、损坏车、“三包”退换车、公告列入召回范围的车辆,甲方应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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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印章上的名称应与本合同及发票上的名称一致;如有不一致,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确认。

4、乙方有权了解所购车辆的PDI(售前检验)检测报告的内容或查阅、复印所购车辆的PDI检测单及其他证明文件。

5、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应明确说明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收费标准等,并取得乙方书面确认,开具正式发票。

6、甲方承诺车辆宣传信息与实际车辆信息一致;所有交易及服务合规透明、明码标价、公平自愿,不强制交易,不收取超出服务价值的费用。

7、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8、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辆,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车价%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车款,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其他违约责任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以“□”标记)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文件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名页)

甲方(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授权代理人: 电话:

银行账户: 帐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居住地(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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